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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五”计划的圆满落幕,我国在新世纪的开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可喜可贺。然而,此时我们应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实现小康奋斗目标的道路上,还有诸多不容忽视的深层次矛盾亟待解决,有的问题甚至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站在全局及战略的高度予以关注并加以解决。在这些问题中,“三农”问题尤为突出,它不仅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经济工作的突出重点,而且也是广大学者研究的热门课题。然而,时至今日,“三农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甚至形势更加严峻,原因何在呢?尽管不少社会学者、经济学家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也提出了若干解决对策,但笔者认为,困扰“三农”问题的关键症结在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因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乃至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就笔者目前所收集的研究资料看,不少法律研究学者对该领域、该问题作了大量的开创性研究,但大多只涉及该问题的某一个方面而很少涉及对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全面、系统的论述,实令人遗憾。正是基于以上的认知,笔者将其作为自己硕士论文选题以期对该问题作进一步深入细致的研究。该论题的提出及其写作时机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一方面,党中央号召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赋予农村社会保障以新的内涵,也为本论文的写作提供了创新的源泉和动力;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广阔前景,使本论文的研究成果从理论走向实践值得期待并希望以此努力能为社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本文围绕如何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要求,运用分析、综合、比较等方法,着重从法理、立法等角度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同时结合国情和农村实际提出了一些新见解和应对之策,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全文近4万字,分为以下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该部分对农村社会保障作了简要的定义,回顾了我国源远流长的社会保障历史,介绍了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农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