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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老子提出“妙”这一概念以来,中国思想家将作为哲学范畴的“妙”和“体妙”表现出长久和特殊的兴趣和关照,并通过不断地深入阐述和延伸,将之变成一个美学的范畴。作为美学的范畴的妙,在此后的三千多年里对中国艺术的审美兴趣、艺术理论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而《道德经》中同样曾经提出过的“观徼”,在中国美学的领域里却并没有进一步的阐述和发挥。处于文化轴心时代的先秦诸子,他们“静观其妙”和“不观其徼”的审美态度直接影响到了古典美学在发端时期的理论体系,我认为正是因为对这两者在审美态度上的差异,导致古典的中国美学最终从“观妙”开始,建立起一种以“玄览”为主要审美把握手段,追求“美与善”对立补充的观念体系,走上了一条与古希腊美学从“观徼”开始,以“格物”分析为主要认识手段,追求“美与真”统一观念体系的不同道路。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绪论部分以老子在《道德经》论述的“妙”与“徼”开始展开,叙述了先秦中国美学推崇“妙”范畴而忽略“徼”范畴的独特现象,得到先秦与古希腊美学的比较差异应当从认识论层面展开的设想。在第一章,通过梳理老庄美学对“妙”范畴的奠基和其影响,论述中国美学的“妙”范畴所推崇的实质是一种混合了“善”的美,并为进一步阐述了先秦美学以“善”为最高标准和以“妙”为认识论出发点的特点。第二章首先通过将“模仿说”鼻祖赫拉克利特的论“艺术起源于自然”与老子的论“道”进行思维逻辑比较,论述了“观于徼”作为古希腊美学的思维出发点的特征,由此进而阐述了其以求真作为逻辑基础和以真作为最高标准的美学形态。并且论述了古希腊美学与先秦美学都在向往一种混合了道德标准的终极本体的相似特征,从而将先秦与古希腊美学比较的话题转向了认识论的领域。第三章是结语本分,着重从认识的角度对先秦和古希腊的美学思维进行比较,通过对二者语言、自然、社会和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比较,梳理出先秦和古希腊美学思维的各自的渊源和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