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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性问题已然成为当代哲学的理论焦点。最重要的表征之一就是:现象学与分析哲学两大思潮都对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布伦塔诺将意向性规定为心理现象的本质,即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胡塞尔直接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将意向性纳入超验哲学。塞尔则从心灵哲学角度对意向性加以自然化,其中意向因果关系是意向性得以自然化的关键。塞尔将意向性自然化的过程从逻辑上可分为两个步骤:因果性的意向性化和意向性的自然化。第一个步骤所做的工作是:从对意向性的探讨过渡到对意向因果关系的分析;第二个步骤所做的工作是:借助因果关系的实在性,进一步提出生物学的自然主义主张,并将意向性视为一种生物学的事实。通过整个过程,塞尔将主体及其意向性彻底自然化了。然而从胡塞尔的超验哲学立场看,主体的意向性是“客体化”的前提,它使“对象性”成为可能,这就使得塞尔将意向性自然化的工作不可能成功。首先,塞尔关于意向性与因果关系的综合是不成立的。因为塞尔的因果解释甚至他的整个理论仍然囿于经验论的立场,摆脱不了心理主义的嫌疑。其次,塞尔的生物学自然主义本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理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