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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以来,与文学理论研究和文学批评研究并列的文学史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文学史哲学,一门关于文学史的哲学,它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广大研究者们的关注。文学史哲学的研究取得丰硕成果,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少有人从文学史著作入手对文学史哲学的指导意义进行研究。 本文认为文学史哲学作为哲学,它不是文学史,它不是要简单的讨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献资料和其他的文学事实何以出现,文学史哲学是要反思以往的文学史著作在选择文学事实,评价具体文学事实时的主观看法和依据,是要研究历史上的文学事实与文学史著作编撰之间的关系,是要研究文学史编撰模式的规律,从而来看编撰文学史的模式是否合理。 所有的文学史治史模式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理论的假设前提,即依赖一种理论上的预设来对文学史事实进行整体把握。对文学史的模式来讲这个先念的前提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学史哲学的理论指导。人们在编撰文学史之初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对材料史实的主观意识和反思都会体现在这文学史哲学的理论预设之中;二是对文学史事件的整合,通过文学史哲学理论预设的理性智识力量,使文学史偶然事件在思维中统一为一个历时性与逻辑性相结合的过程而成为可理解的,这里原先零散的历史碎片被整合成一个一维连续体并被人的认识能力所理解。这也就是对文学史具体史实的选择,整理和重构。无论承不承认,有意或无意,文学史编撰者总是以某种固有的文学史治史模式为出发点,去运作、编撰文学史。 任何文学事实的选择和文学史的编撰都需要有文学史哲学理论观点的指导。其实无论自觉与否,人们在编撰文学史的时候,都运用了一定的理论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