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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的趋势必然带来人员流动的国际化,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人员流动的国际化,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公民的迁徙自由问题。作为公民的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公民在一国境内的迁徙自由为世界很多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所确认,在国际人权公约中也有的广泛规定。而对于公民在国际间的迁徙自由,无论是在国内法层面,还是在国际法层面,都缺乏充分的保护,成为制约人员流动国际化的重要因素。外国人出入本国国境问题,属于一国主权事项。各国在制定外国人出入境法规政策时,无不评估政策内容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影响。特别是当前非法移民和跨境恐怖活动形势依然严峻,如何在确保外国人合法出入境权益的同时,有效打击非法移民和国际恐怖分子成为各国移民机关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各国近年来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出入境(移民)管理法规政策进行了频繁的修订,对外国人在出入境管理中的权利义务体系作了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来华外国人日益增多,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时,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就业、非法居留等问题也进一步突出。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于1985年,很多规定已远远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需要更为完善的权利义务体系来规范外国人出入境活动。本文拟在明确相关概念及其范畴的基础上,分析影响外国人在出入境管理中法律地位的两个原则:以自由迁徙权为核心的外国人出入境权益保护原则和国家利益原则,解读国际条约和有关国家移民法中外国人出入境管理的具体规则,系统地分析外国人在入境、居留、出境等各阶段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阐述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出入境管理中的法律地位的理论和实践,通过比较研究等方式,从基础理论研究和具体制度设计两个层面分析外国人在我国出入境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