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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工程背景是忻城鞍山路建筑立面视觉改造项目,该项目是弘扬与保护壮族莫土司建筑文化的具体实践,它既有利于提升忻城的整体形象,又有利于为忻城县打造旅游之城、土司之城的建设树立起示范作用。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土司制度是中原封建王朝针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管治制度。壮族莫氏土司统治忻城县近500年,对于忻城地区秩序安定的维护、经济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并且在悠悠历史长河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特有的壮族莫土司建筑文化,其中,最能全面、直接反映出壮族莫土司建筑文化底蕴的,首推壮乡故宫——忻城莫土司衙署建筑。作为中国壮族土司衙署中建筑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忻城莫土司衙署建筑,不仅是壮族土司建筑文化的杰出代表,研究我国壮族土司制度的重要资料,更是壮族地区重要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后人了解壮族土司文化的珍贵文物。经过近500年的沉淀,壮族莫土司衙署建筑中的屋脊翘角、镂空花窗、精美装饰等等无不散发着迷人的魅力,无不强烈冲击着我们的视觉神经,无不带给我们视觉上的享受和震撼。论文首先分析了建筑立面改造设计的原则及方法。建筑立面改造设计应服从城镇统一规划,坚持美观、经济和可持续原则。在建筑立面改造设计中,当原有建筑存在文化意义缺失、千篇一律的空间、索然无味的感受等问题,我们需要对“建筑、环境、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思考时,就需要运用到符号学和现象学的方法。建筑本身就是一种语言,它能够通过自身的符号与人进行沟通和交流,符号学就是研究这种语言及其组成系统的。索绪尔把符号概念分解为“能指”和“所指”两部分,“能指”是表现形式,“所指”是内涵意义,两者共同来表达含义。“能指”和“所指”之间靠约定俗成的社会文化系统联结,且在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着任意性和稳定性。处理好建筑符号中“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能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建筑与环境、与文脉的关系,更好地体会建筑所表达的意义。现象学中“回到事物自身”的思想认为建筑应该回到“场所”,从“场所精神”中获得最为根本的体验。构建大情境、营造好“场所精神”,能使设计师更加顾及建筑使用者的感受,用心灵去体会和诠释建筑的存在,从根本上把握建筑的本源和意义。论文第三章是忻城鞍山路建筑立面视觉改造设计前期分析工作的介绍,该章详细介绍了项目背景、概况、改造原则和改造内容。特别是在改造内容上,首先利用符号学和现象学的方法对莫土司建筑视觉元素进行了选取,并对所采用的视觉元素就各自的特点及改造方法进行了具体的阐述。论文第四章是对忻城鞍山路建筑立面视觉改造设计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并进行了项目实施后的反思,最后介绍了项目实施后的评价与启示。论文的研究价值在于探讨壮族莫土司建筑风格的本源,将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和丰富壮族莫土司建筑视觉元素的研究内容,对壮族莫土司建筑风格的统一和推广提供理论依据。并且通过该项目的实践,期望有利于桂中壮族莫土司建筑文化的传承和有序的创新发展,同时也为忻城县在下一轮的建筑外立面改造中对建筑风格的统一和推广提供模式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