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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机制,具备了强大的政治沟通、议程设置和政府公关能力,可以帮助政府有效地公开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新闻发布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提高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但目前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政府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公开,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供了设计理念、实际操作框架和法律基础。因此通过对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实现政府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以信息公开为视角,在分析了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及借鉴美国、香港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以我国有代表性的部委和地方政府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新闻发布制度的实施情况、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言人的职业化程度、新闻发布会数量及各项内容所占比重、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等6个方面展开调查、统计及分析,总结出目前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在问题形成过程中,各新闻发布主体——政府、媒体和公众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本文以信息在政府流通过程为路径,构建了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普遍模式。依据这一模式,从舆情收集制度、沟通协调制度、新闻发布形式与程序、反馈与评估制度、新闻发言人管理等新闻发布制度的下属制度入手,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具体策略,同时指导《条例》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的落实。本文以2008年3月末爆发的安徽阜阳手足口病疫情为案例,从信息公开的视角审视了此次疫情新闻发布工作的得失,提出其对完善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可借鉴之处,进一步论证了完善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各项策略的必要性及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