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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市场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愈演愈烈,发展和合作是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从历经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以来,对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引进外商投资的重要性已经充分认识,特别是在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区域间的贸易合作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和青睐。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是我国深入国际间贸易经济合作的重要实验平台,并且配合“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能够让我国在世界市场中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国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措施之一。2013年9月份,我国正式成立了上海自贸区。作为我国首个国内的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承担着众多的实践、实验和改革的任务。我国自贸区内的投资制度的不断实验和改革,是建立在我国不断与世界市场中的贸易规则进行接轨、融合的基础上,并且对于其他的自贸区和全国的投资制度有着可借鉴、可复制的效益。特别是在2019年的3月,国家通过了外商投资法案,把加强、吸引外商投资正式写入了我国的法律。而外商投资法的正式确立,离不开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在我国自贸区内将近六年时间的不断实验、改良。也正是在自贸区内的种种实验和实践,让我国的相关投资制度、贸易规则有了新的提升。但是,我国自贸区内的投资制度的实施仍旧是出于一个初级的阶段,由于时间较短、商事主体复杂等各种因素存在,制度的执行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和解决,这也是研究的出发点和重点。自贸区内的三大投资制度各有优势和特点,但也都有问题。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已经颇有成效,但是负面清单项目过多、负外部性的存在等问题都影响着制度的发挥。商事登记备案制度能够很好地体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重视制度的效率问题,加强政府行政审批的服务功能,力求降低交易费用,细化社会分工,加强效率。而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则是打造了一个新的监督监管体系,把制度的激励功能和约束功能发挥最大化效益,但是在博弈论的视角下也存在着外商投资企业选择违法行为的博弈决策行为。那么如何在混合战略矩阵的分析下,让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把政府的监管成本也降到低水平,也是研究的目的之一。通过在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视角下,发现我国自贸区内的投资制度相关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给予更多的支持,对加深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提供理论的支持,也让自贸区内的投资制度能够更好地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