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II》)已经正式启动。各行必然要花大力气建立内部信用风险度量体系,与此同时,利用信用风险量化技术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更是题中之义。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信用风险度量的内部评级法的基本思想有两个:一是用VaR(value at risk,在险价值)来度量风险并计算监管资本;二是在组合层面上处理信用风险。在《巴塞尔协议II》的情况下,正确地度量信用风险显得极为重要,如果不具备高水平的风险度量技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情况),《巴塞尔协议II》所推行的弹性资本监管是无法实施,各商行也就无法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和更多的资本优惠。本文强调,监管资本应该看作经济资本分配的长期经验的总结,尽管两者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不完全一致,但监管资本越接近经济资本,就说明监管越接近真实,监管也就越有效率。反过来讲,经济资本越接近监管资本,资本套利的空间也越小,银行资本也就越真实反映银行资产的风险状态,风险控制也越有保障。
我国关于信用风险度量方面的文章有不少,通常选取的角度是按时间顺序(由传统方法到现代度量方法进行介绍),或者是对某一模型从理论到实证检验。本文采取的是构建信用风险度量体系的角度:从单项资产到组合资产的信用风险度量,以及最后的结果在满足监管要求和进行内部管理方面的应用。这样的安排强调了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的相互联系,突出了现代信用风险管理对从组合上度量信用风险的要求。
本文内容涵盖:单项资产信用风险的度量,包括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以及期限M;组合资产信用风险的度量,包括穆迪KMV的Portfolio Manager、JP Morgan的CreditMetrics、麦肯锡的CreditPortfolio View、CSFP的Credit Risk+,重点在于介绍四个商业模型在处理信贷资产违约相关性方面采取的不同方法;同时,本文还分析了《巴塞尔协议II》中度量信用风险的IRB法所依据的理论组合模型ASRF模型。
本文在对信用风险度量体系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介绍了度量结果在《巴塞尔协议II》的实施和银行内部资本管理方面的应用,重点在于银行内部资本管理方面,包括经济资本配置、风险定价、绩效衡量、组合管理,旨在强调一个良好的信用风险度量体系必须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战略、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银行的经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在本文的最后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采取的内部评级以及资产五级分类方法,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在信用风险度量中面临的数据缺乏以及缺少外部金融市场参考系的问题,提出目前我国应结合《巴塞尔协议II》的达标来完善国内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