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商平台信用评价的法律规制研究

来源 :新疆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oochow_d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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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不同类型的电商平台层出不穷,各大电商平台为了更好的规范平台内的交易行为,建立了自己的信用体系。其中平台内的信用评价,是影响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该店铺商品或服务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电商平台的核心市场竞争要素。由于技术的中立和市场竞争关系,电商平台之间各自为营,不同电商平台之间的信用评价信息并不互通。一些经营者为了快速提升自己的信用等级,获取市场竞争优势,采取刷单炒信或是恶意评价、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的行为,导致信用评价严重失真。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严重破坏了电子商务的竞争秩序,还与我国所倡导的社会信用建设背道而驰。因此,本文以我国的电商平台信用评价为研究对象,在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利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统计图表等方法,对当下我国的电商平台信用评价的立法现状、监管现状、以及规制实效进行论述分析,反思我国电商平台信用评价在立法、监管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立法不足,包括信用立法滞后、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有关电商平台信用评价的法律规范立法层级较低并且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形;二是在现有的监管中,存在电子商务平台的自律监管不到位、政府部门监管相对缺失以及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效用的现象。三是有关电商平台信用评价的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信用等级设置过于简单、笼统;信用评价指标缺乏对信用基础的考量;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以及各大电商平台之间缺乏畅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陷入“信用孤岛”困境等。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从构建电商平台信用评价的原则和目标、提高现有立法质量、优化多方合力监管以及完善相关法律配套措施的角度提出了具体建议,主要包括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增强法律的可适用性;提升立法层级、化解法律规范间的冲突;优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发挥社会监督效用;改进信用评价等级内容设置,评价指标设计中引入信用基础的考量;实现信用信息的披露、共享畅通等。以期对完善我国电商平台信用评价以及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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