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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杠杆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虽然自2008年以后快速增长的宏观杠杆率在经历过一系列“去杠杆”政策后增速逐渐放缓,但是居民杠杆率则出现了快速的上升。自2013年起,居民杠杆率就持续保持着较高速的增长,6年间从32.3%上升至55.8%,平均增长速度为12%。快速增长的居民债务引发了各界对于高债务将会透支居民购买力的担忧。同时在此期间住房价格也经历了新一轮的上涨。这使得居民负债中住房抵押贷款所占的份额逐渐扩大,债务和风险较为集中。同时较高的住房价格使得房地产行业集中了大量的资金,也积累了较大的房产价格泡沫。这都给经济体带来了较高的金融系统性风险。基于上述背景,研究居民杠杆率、住房价格和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对于这三个变量的认识。进而对居民杠杆率、住房价格和金融稳定之间的调控提供更多的实证支撑。本文基于全国30个省份2015年-2018年的月度数据,分析和考察了居民杠杆率、住房价格以及区域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动态关系。文章首先初步梳理了各变量之间的影响机制,为后文的模型进行理论铺垫。其次,对现阶段居民杠杆率的现状进行了叙述,并对我国各省份居民杠杆率进行了重新测算。发现我国居民杠杆率进一步上涨的空间较小,居民实际的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再次,通过选择11个具体指标对各省份的金融稳定性进行了测算,发现东北地区以及西北地区金融风险较高。最后,构建了全国30个省份居民杠杆率、住房价格以及区域金融稳定性之间的PVAR模型。研究发现居民杠杆率和房价的上涨都会升高区域金融的不稳定性。居民杠杆率在第1期后对金融稳定性影响达到最高点,作用效期为4个月。房价对于金融稳定性的影响程度为0.213,并在第2期时影响效果最为明显,作用有效期为4个月。研究发现也居民杠杆率与房价之间存在有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之间的作用效期为6个月。居民杠杆率对于房价变动的解释能力为35%,而房价对于居民杠杆率变动的解释程度较小。随后分区域回归发现,东部地区的金融稳定系数对于居民杠杆率和住房价格的变化更为敏感。最后根据上述结论,本文针对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5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