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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山地多平原少,再加上随着社会进程的推进和城市化的加快,一方面要增加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就导致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为了找到土地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点,也为了更好地解决土地供需矛盾和城市用地紧张问题,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把目光转向低丘缓坡土地。随着“建设兰白经济圈”战略的提出,白银市加大了交通、能源、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建设发展用地与耕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针对当前发展瓶颈,白银市根据区域自身资源优势,开始把低丘缓坡土地作为新的补充耕地的来源。我国对低丘缓坡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农用地,而对低丘缓坡土地开发成建设用地及其适宜性评价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选择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丰富的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和会宁县作为研究区域,结合研究区域低丘缓坡土地的特点,在分析和借鉴国内外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上,依托ArcGis/Arcmap,采用级差正规化法和熵值法,从生态、工程地质条件和经济3方面选取15个合适可行的指标,对白银市三县两区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的适宜性程度做出评价,研究结果表明:(1)白银市三县两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成建设用地潜力巨大,高度适宜区、中度适宜区和低度适宜区低丘缓坡面积分别为497628.9hm~2、164993.13hm~2和99825.67hm~2,占全市低丘缓坡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5.27%、21.64%和13.09%;(2)景泰县和靖远县的生态适宜性、工程适宜性、经济适宜性值分别为0.336、0.312、0.266和0.313、0.308、0.259,综合适宜性值分别为0.914和0.880,适宜性程度属于高度适宜;白银区和平川区的生态适宜性、工程适宜性、经济适宜性值分别为0.309、0.224、0.268和0.284、0.219、0.260,综合适宜性值分别为0.801和0.763,适宜程度属于中度适宜;会宁县的生态适宜性、工程适宜性、经济适宜性值分别为0.203、0.214、0.225,综合适宜性值为0.642,适宜性程度属于低度适宜;(3)景泰县、靖远县、白银区和平川区的低丘缓坡土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的整体条件较好,适宜性程度较高,在当前条件下适宜开发成建设用地;会宁县低丘缓坡土地现有条件较差,不适宜开发成建设用地,但通过一定的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后,可改善区域条件,在未来条件下可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