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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许可合同中专利侵权的责任条款是指当被许可方未按约定使用专利侵犯专利权,或第三方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专利,或第三方指控许可的专利侵犯其专利权时所引起的合同双方之责任约定的条款,其中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范围和责任约定两个方面。在国际专利许可合同中,专利侵权的责任条款是普通条款、法律性条款。国际条约与各国立法注重一般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调整专利交易中专利侵权的法律较少,对专利侵权发生后专利许可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仅规定了被许可方是否有权单独提起诉讼的问题,至于侵权行为发生后排除妨害的具体义务、诉讼费用的分配、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承担等都没有详细规定。现有专利许可合同对专利侵权责任都做出了约定,重点约定了不侵权保证责任和维权抗辩责任,但是该约定并不完整、明确、可操作,对侵权成立后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因不侵权保证而产生的违约赔偿及补偿许可方的具体方法也没有规定。在国际专利许可合同中,专利侵权的责任包括被许可方侵犯许可方专利权的合同责任,第三方起诉侵权的合同责任以及第三方侵犯专利权的合同责任。第一,在国际专利许可合同中,应该对被许可方超出合同约定使用专利的责任做出约定,主要包括是否允许分许可以及被许可方超出合同约定使用许可专利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该根据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第二,针对第三方起诉侵权的情况,可要求许可方在合同中明确不侵权保证,该保证应明确许可的专利是否存在第一专利,是否存在专利共有人,并保证在合同签订前及合同有效期内,在合同约定的专利许可使用地域范围和专利许可使用的权利范围内,许可方不可能知道存在许可的专利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情况。同时应明确第三方起诉侵权时由谁承担抗辩责任以及由谁承担抗辩费用或和解费用。当法院判决侵权成立时,被许可方既可要求许可方承担既有损失的赔偿责任,还可要求许可方采取措施以赔偿被许可方可得利益的损失。第三,合同应约定第三方侵犯专利权时应由谁承担起诉责任以及如何分担诉讼费用。由于不同国家对技术许可法律关系中的诉讼权利有不同规定,合同中应针对此不同情况分别予以明确。诉讼产生的费用应由谁承担则因许可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法院判决要求侵权人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金应如何分配也应当根据赔偿原则分别规定,其中涉及补偿性赔偿的部分还应考虑许可费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