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券市场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公平、公开、公正,而利用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这一基本准则,引起证券价格非正常波动,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秩序。我国对于内幕交易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完善,但是对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的立法则较为滞后。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损失金额的计算标准、请求权主体的确认、赔偿义务人的确认、诉讼机制等问题是目前亟待解决但未填补的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立法空白。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若得以完善,将以其填补损害和威慑预防的功能为投资者提供切实的保障也为证券市场的秩序提供一道保护的屏障。本文运用了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期待可以对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基本解说”。本部分先对内幕交易做了解说,从内幕交易的构成要素包括内幕交易的主体、内幕信息、内幕行为三方面的认定来界定内幕交易;然后对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性质做了探讨,笔者综合比较了国内外学者的各类学说对其做了界定;最后对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作了分析,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原则方面做了分析。第二部分:“境内外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比较”。本部分先分别总结了英、美、日和我国台湾目前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英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立法相对完备,而日本相对滞后。然后将几个国家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立法现状和立法成因于我国台湾和我国大陆进行了比较,得出我国目前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相关立法存在的不足。第三部分:“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完善”。本部分先分析了完善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这的利益、有利于相关证券公司的经营、有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准确性。然后就具体需要完善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包括损害的计算标准、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引入短线交易的归入权制度、成立公益性保护机构、请求权主体的认定、赔偿义务主体的认定以及诉讼机制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