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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人对道德的理解建立在脱离现实实践的基础上,从而把道德看做是外在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抑或是内在的良知。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解是因为不管是外在规范或是内在良知都割裂了道德与现实存在的关系即伦理关系,将道德上升到抽象普遍的认知。当今社会依旧延续了传统哲学中知性的思维方式,并以此来作为当今社会理解道德的哲学根据,即以知性的对象化的角度误解了道德与伦理的关系。在现实实践活动中,人并不是作为孤立的个体而存在,而是通过与他人以及社会联结在一起的伦理关系的共同体。实践活动关系,需要相应的道德观念和行为约束加以调节和维系。所以人作为道德行为主体,在实践过程中,不仅需要对外部事物的现象作客观描述,而且需要对行为进行价值判断。价值向伦理的过渡,正是让道德与伦理的关系明晰起来。本文从马克思实践哲学出发,分析传统哲学在实现道德过程中的困境。从古希腊的本体论发展至近代哲学的认识论,都是以主客对立的思维方式建立道德理论。哲学家们虽然从关照人的立场出发来思考如何实现道德,但最后都抽象为对“道德是什么”的确定性认知。康德的道德哲学让道德的实现彻底成为了抽象的理性形式:康德从对“道德是什么”的追问,转向为对“道德何以可能”的思考,探究道德普遍性的基础。黑格尔用概念辩证法对康德进行批判,将康德的道德理论拉回现实,以不断发展的辩证逻辑运动使道德的实现成为可能。虽然其辩证系统蕴含伦理意蕴,有着面向人的意义,但是道德依旧没有通达现实世界。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将黑格尔辩证逻辑运动与现实相联结,在现实世界的感性活动中,在以伦理关系为背景的境遇下,让道德的实现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