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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家的诗歌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一向不高,往往和玄学家的玄言诗一道被视为“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的文学异化现象,而理学诗和玄言诗又偏偏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玄言和山水的结合毕竟开创了中国山水诗歌的传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赋予了文学新的内容,功与过纠缠交杂在一起。理学家的诗歌在宋诗“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的环境下,“理”充其量不过是议论的一种方式,既无创新,又无特色,种种弊端反倒显而易见,其被冷落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这种偏见放在朱熹身上则不太公允。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是规模宏大、思理精微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缔造者,他不仅有着理学宗师的气度和风范,而且有着丰富的历史知识和突出文学的才能。诗歌作为他终生未曾放弃的文学形式,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创作方面都有值得称道之处。尤其是朱熹的山水诗,在继承前代山水诗歌优良传统的同时,又用个人的观点和见解进行了改造,从而形成了有具自身特色的山水诗。 儒释道的三教合一以及诗歌与思理的结合在宋代本身体现出一种时代特色,在宋代的几位大诗人欧阳修、苏轼等身上都可以看出这种倾向。通过对朱熹山水诗歌的渊源和嬗变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理学家兼诗人的朱熹和一般诗人的不同之处。朱熹的山水诗歌体现着儒释道的自然观、艺术思想的融合,在理论和创作上又对前辈理学家的山水诗和诗歌理论进行了批判性继承。在立足于表现义理的前提下,将诗歌的艺术性和“理趣”结合,将“理一分殊”的哲学思想渗透到自然山水中,将“格物穷理”的修养途径扩大到书本以外的日常事物当中,使普通的山水诗歌具有了伦理道德和哲学观念的载体功能。如果仅止于此,也不过是传统文学家的“文以明道”或者理学家“文以载道”理论的延续,并不会有多少新的突破。而事实上,朱熹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主张“文道一体”,文就是道,道自文流出,反对割裂开来看文与道的关系,从而使文与道成为有机的统一体。这样一来,自身的文学修养、文学积累、文学素质都在诗歌创作中与“理”具有了对等的身份,而不是屈从于“理”的指导下,诗歌的文学性、艺术性没有像其他理学家一样淹没在义理当中,同时又不像一般诗人那样一任情感的恣肆放纵,而多以理性节制。 朱熹在山水诗的发展历史上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从山水娱情转变为以理节情;从描摹山水并赋予山水人格美转向山水与伦理道德一体化;将含蓄与畅达这一对矛盾包涵于一体。在此基础上,表现儒家诗教的同时讲求诗歌的韵味和艺术美。 研究朱熹山水诗的渊源与擅变,可以更好地认识朱熹的诗学观念和创作特点,对于全面把握朱熹的创作倾向、深刻揭示朱熹的思想世界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