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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干部路线重新确定。在党的干部方针、政策指引下,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探索出如“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和“公推竞岗”等积极可行的做法。各地的实践给高等院校的启示是:高等院校应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予的任务和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积极探索高等院校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规律,形成适合自身要求的选人用人方式,为高等院校完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的干部。中医类高等学校承担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中医药类专门型人才的任务,在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等方面有自身特定的规律性。文章主要通过探讨中医类高校选人用人思想的来源,中医药高等院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Y中医学院干部聘任工作的个案分析,并针对中医药高等院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进一步揭示中医类高等学校在干部选任用工作中的特点和客观规律。经过分析得出三个方面的结论:第一,中医药高等院校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机制;第二,逐步建立健全机制防止师带徒破坏干部选拔公平;第三,Y中医学院作为全国23所中医药高等院校的一份子,其所进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探索对其他中医药高等院校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一是,对新提拔处级干部在面上采取竞争上岗的选拔方式,能使优秀人才、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二是,进一步健全对具有中医药从业资格专业技术干部的考察机制和内容,能帮助我们准确识人;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机制有利于防止师带徒给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带来的干扰;四是,正确认识党政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各自的成长规律和在中医药院校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管理和业务的平衡发展,从而促进学校整体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