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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刑事诉讼法素有“小宪法”之称,刑事诉讼程序关乎着社会最根本的公平正义。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化、透明化、人权保障化是一个法治国家进步的必然发展,是政法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推动力。刑事侦查讯问是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活动,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平正义,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保障。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我国侦查讯问程序进行了极大的修改和完善,但同时也应认识到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法律执行不到位,立法与实践脱离,执法主观与客观条件不足等问题,导致新修订的法律不能得到贯彻执行,无法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作者跟随最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调研课题组,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为主要调研对象,通过为期一年的调研,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巨野县的侦查讯问程序进展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提炼总结了巨野县侦查机关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主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在控制讯问地点、保障犯罪嫌疑人饮食和休息、执行录音录像制度方面的优秀经验,也分析评价了其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代表性问题,既有因为立法不完善出现的执法混乱,因为硬件条件和现有制度的局限性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也有传统侦查观念作祟导致的思想上的落后,无法有效贯彻新法。根据对巨野县公安机关的调查研究,本文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意见,包括严格控制讯问时间,细化被讯问人饮食和休息的相关规定;完善讯问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完善的侦查讯问阶段辩护律师在场制度。对于规范侦查讯问程序,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认真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切实提高侦查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司法水平,最终维护侦查程序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平正义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