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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是一个大学的灵魂,明示着大学使命,是当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核心,对于推动高校改革发展有重大意义。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都明确提出各高校应遵章治校,依法办学。无论是在法律方面的立法要求,还是在实际的制度应用中,大学章程的制定与完善工作已成为高校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选取了中美两所较为有代表性的综合性大学,即美国的耶鲁大学和中国的北京大学。把两所大学的章程文本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就大学章程的有关问题进行相关探讨,比较分析中美研究性综合大学章程的区别及原因,为更好地完善我国大学章程提出一些参考。同时,为我国尚未制定大学章程的一些高校提供一些建议。本文主体部分分为以下四章: 第一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对于大学章程概念的界定、研究的目的意义以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主要对于大学章程的概念、内涵、基本要素以及建设意义做了基础的相关论述。 第三章是文章的主体部分,选取了美国耶鲁大学和中国北京大学为样本,首先讨论了两所学校大学章程制定上主体的不同;其次在内容上,对北大和耶鲁的办学理念、章程的内容架构上及法律地位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并得出二者的特点与差异。并且对比较之下的结果得出结论。 第四章论述了美国大学章程对于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启示。其中包括当前中国大学章程制定的情况,章程建设现存的问题及原因以及如何更好地加强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