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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关乎祖国的前途和命运。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随之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大量流浪儿童的产生成为诸多社会现象中值得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儿童失去保护,流浪街头,不仅不利于儿童自身发展,还可能成为社会安全的一个巨大隐患。流浪儿童问题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现象,与某些家庭的贫困化、解体有关,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方式有关,与开放的社会环境有关,也与社会管理的模式有关,有其内在的必然性,短期之内难以完全消除。
近年来,随着弱势群体问题不断受到重视,流浪儿童问题也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流浪儿童是儿童中的特殊困难群体,也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弱势群体,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其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确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确保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不仅能增加和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成员个人的全面发展,还能减轻社会弱势群体所受的冲击、由于被边缘化而受到的种种损害。
流浪儿童问题是社会之痛,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当前我国流浪儿童的救助主要以政府为主,现行的救助管理办法基本上是在原有体制框架内完成的,沿袭了不少收容遣送的制度内容,缺乏针对流浪儿童根本需求的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资金投入等仍有待充实与提高。流浪儿童现象的出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对于流浪儿童的救助单靠政府是不可能完成的,需要从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得到支持和帮助,需要在制度、措施、、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上不断创新,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一致及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同时还要吸取其它国家和地区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有益经验,结合本国国情,制定出具有本国特色的救助模式。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和教育,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特殊的社会性教育事业。救助、保护和教育的目的,就在于维护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享有与正常儿童一样的生活、学习、安全和发展的条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常发展的生活道路。
本文根据国内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成功经验,结合目前我国流浪儿童状况和政府提供救助服务体系情况,在维护流浪儿童权利,建立具有普遍性、适合本国国情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实施”的流浪儿童救助新模式的构想,即在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将基层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实施“非机构化”,充分利用一切可用的社会资源,尤其注重发挥社区、家庭、民间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改善流浪儿童的生存条什,从源头上消解他们出外流浪的动机,努力营造一种救助组织多样化、救助方式灵活化、救助制度法制化的良性社会救助环境。全文各部分主要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首先给出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其次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介绍分析,包括对中外“社会救助”思想和制度发展的回顾,对国内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研究现状的分析,最后对全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说明。
第二章对我国流浪儿童的涵义、特征、现状及流浪原因进行系统分析。
第三章主要分析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传统模式存在的向题,提出研究流浪儿童救助新模式的原因,为新模式的研究提供可行性论证。
第四章以美国、法国、瑞典、英国、中国香港及国内牡丹江市、郑州市为例进行例证研究,介绍了各自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总结经验,吸取其中的精华,总结出建立我国流浪儿童救助新模式的6点建议。
第五章重点介绍流浪儿童救助新模式的内容。根据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目前我国流浪儿童状况和政府提供服务体系情况,将以前政府主导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变为“政府主导,社会实施”的流浪儿童救助新模式。
第六章从法律政策保障、财政保障、社会参与及多部门合作三方面对流浪儿童社会救助新模式保障体系进行论述。
第七章对本文进行的流浪儿童社会救助新模式的探索进行了总结,肯定研究的同时表明对新模式的研究目前毕竟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必须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把这项事业扎扎实实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