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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蕴藏着极其丰富的资源,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对海洋经济依赖度不断提高,海上活动将更加密集和频繁,由于受自然条件、海上活动人员技能水平、海上船舶或设施技术状况、船岸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海上险情事故难以避免,且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海上搜寻救助工作也将更趋繁重。海上搜救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海上搜救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的形象和海洋经济的长远发展。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海事部门作为海上搜救的中坚力量,又是与海洋经济产业紧密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为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使命。因此,对我国海事部门海上搜救公共服务能力进行深入的研究,有利于提高我国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中的公共服务品质和政府公信力。本文以公共管理为视角,通过对我国海上搜救现状和海事职能的分析,在肯定我国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同时,进一步认清了当前我国海上搜救形势,提出我国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海上搜救法律、法规不健全,尚无一部国家层面的基本法;海上搜救法律关系不明,海上搜救机制难以有效发挥;敏感水域的海上搜救活动尚无合作框架,影响搜救行动快速反应;我国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中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重视;海上搜救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日常监管活动与海上搜救行动难以快速实现角色转换等。并运用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研究方法,在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海上安全管理和海上搜救体制机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海上搜救的成功经验,对我国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解决我国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旨在增强海事部门海上搜救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海上搜救的成效,如推动海上搜救立法,健全海上搜救法规体系,完善海上搜救应急协调机制;明确我国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中的职责和地位,增强海事部门在海上搜救的主导作用;加强国际或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签署敏感水域海上搜救合作协议;加强海事搜救队伍建设,推行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提高海上搜救应急处置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