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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业革命到现在已经有两百多年的时间,虽然工业革命促进了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极大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是因其导致的环境公害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公害事件等一些极端雾霾污染事件都曾严重困扰民众的生活,而最近我国愈演愈烈的雾霾污染问题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再不重视雾霾污染的问题,那么自然环境也将给我们带来致命的一击。因此雾霾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解决雾霾污染问题,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雾霾治理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法律、技术等多种方法相互配合。本文主要从法律层面出发,首先对雾霾的具体含义加以阐述,从科学角度对雾霾及大气污染的含义加以认识,进而结合我国雾霾污染的实际情况,从立法、执法及配套制度三个层面出发,对我国雾霾治理的法律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雾霾治理立法上存在环境权规定缺失、《大气污染防治法》滞后、缺失雾霾基金管理办法的问题,执法上存在执法权力不足、效率低下、监管不力等问题,以及配套制度方面存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区域联防联控制度未深入实践及税收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并借鉴英国、美国及日本等西方国家在雾霾治理上的立法层次高、执法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全面的成功经验,对我国雾霾治理法律问题在立法、执法措施、配套制度三方面提出了具体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并创新性的提出了制定《我国雾霾防治基金管理办法》,利用法律的方法为雾霾治理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提出了征收“雾霾税”这一税收理念,将涉及到雾霾污染的税种统一规划到雾霾税项下,有利于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也为征管提供实际方便。所以本文旨在为我国的雾霾治理献计献策,对缓解大气污染有所帮助,进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