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在“三权分置”制度框架下,通过放活经营使用权从而加快了农村的土地流转。农地流转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有利于农地实现规模化经营。当前,农地流转涉及到多个参与主体,主要有地方政府、村委会、农户和土地流入方,这些参与主体在农地流转的过程中有不同的利益目标和诉求。由于相关制度和法律的缺失,导致农地流转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主要有地方政府利用行政力量过度干预农地流转、村委会强制农民土地流转、农户被动参与农地流转和土地流入方经常出现“跑路”等行为偏差。本文运用参与式治理理论对农地流转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偏差及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并紧紧围绕参与式治理“赋权”“参与”“协作”三个核心要素构建了纠偏与矫正路径,不仅为分析农地流转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而且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减少农地流转中的矛盾和冲突发生,促使农地流转顺利进行,也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深入开展和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框架、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阐述了参与式治理内涵及其核心要素,包括“赋权”“参与”和“协作”等;并对我国农地流转概念、发展阶段、主要特征以及参与式治理对农地流转的意义作了分析。第三部分分析了地方政府、村委会、农民、土地流入方等主要参与主体在农地流转中的角色定位及行为偏差,其行为偏差主要体现为:地方政府行为错位和越位并存、村委会职能定位和行为偏离发展目标、农民多为被动参与、土地流入方存在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接着围绕“赋权”“参与”和“协作”等参与式治理核心要素剖析了各参与主体行为偏差的原因,包括赋权不足导致权力不对等、参与意识淡薄且参与能力不足、参与渠道不畅且参与机制不健全、协作平台缺失等原因。第四部分从参与式治理视角对农地流转参与主体行为进行纠偏。针对参与主体行为偏差,主要从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并实现“赋权”与“尽责”同步、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健全与完善多主体参与机制和建立有效的互动合作平台等方面提出了矫正举措,为各参与主体有序参与农地流转提供了方向。结论部分对整篇论文进行总结并对未来作出展望。参与式治理在农地流转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将有利于农地流转各参与主体在农地流转中的有序且有效参与,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促进地方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并推动地方治理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