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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行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果。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以及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人大监督职能依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甚至还存在较大的监督漏洞和空白。在实际中,人大监督效果与法律、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方法方式,提高人才监督水平和实效性,成为各级地方人大、学者们面临着的重要问题。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石家庄市人大履行监督职能情况进行分析,首先概述了地方人大监督理论、主体、内容、责任、特点和原则等,对石家庄市人大监督工作开展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和分析当前石家庄市人大监督存在的问题,通过现状分析和总结,分析地方人大监督存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改进地方人大监督的有效对策和建议,以为创新地方人才监督机制提供理论参考和借鉴。第一章,是引言部分;第二章主要阐述本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思路,对我国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变化和发展方向,指出当前人大监督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案例分析,选取石家庄市人大作为研究对象,论述当前地方人大监督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第四章,从政府监督职能、监督机制建设、监督信息公开、监督人员产生、监督对象和内容等方面,提出创新石家庄人大监督机制的对策。最后,对提升石家庄市人大监督效能进行总结和分析,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以及今后发展趋势。从本文研究的石家庄人大监督方式创新案例中可以得出,地方人大一直在通过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来逐步的提高监督效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创新并非是如其所愿的,创新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地方人大需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不断总结,同时,法制建设也需要不断完善。从本文案例得知,地方人大要创新监督工作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推进阳光运行、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具体内容为:处理好新时期党对地方人大提出的高要求与地方人大在实际监督工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地方人大监督制度建设与地方人大实际操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保留和创新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的方式和策略,公民积极参与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让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发挥有效力的监督职权;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基本原则。本课题提出的研究结论和解决对策,为加强地方人大监督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对健全和完善地方人大监督机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