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从出现被称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件”之后,在宪法学理论及实践方面各方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尝试,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也成为关注焦点。几乎涵盖所有相关问题的宪法适用制度正式成为中国法学界需要澄清,政府工作中需要考察的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写作目的是研究和探讨中国宪法适用的问题,为求出发点不偏不倚,在制度设计方面务求谨慎,从宪法适用的目的——实现宪政出发,认真探讨了宪政的涵义、要素和相关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务求在价值目标相对清晰的情况下探讨制度问题,希望在宪政的视野下设计宪法适用制度。因为制度的精致故然重要,错过靶心(miss the target)将意味着自以为义却行了恶。这样广泛的思考不是没有意义,正是这些目标价值决定了宪法适用制度的相关重要原则和方向,保证这一制度的运行是能够帮助宪政逐步实现的;文章后半部分相对具体涉及宪法适用制度本身,围绕司法适用和违宪审查制度这两方面的问题展开,因为科学的相对精确的制度设计能够更好为目的服务,最大程度的实现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