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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认知主义源远流长,在现行学校道德教育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然而,个体德性的养成,不可能仅仅通过认知掌握“关于道德”的知识来实现。道德不仅与理性或认知的有关,还与情感不可分离。道德知识能否成为道德观念,主要取决于其情感的投入及其程度。若忽视情感体验的参与,主体便很难生成道德素养,道德教育效果也不尽如人意,难以培养出真正道德的人。因此,道德情感在德育中的重要性亟待被重视。 诺丁斯提出“关怀”是鉴于当代社会人际疏离,其关怀伦理学以“如何与人道德地相遇”为起点展开论述,强调道德的态度与情感,和西方传统伦理学以理性论证出道德原则大为不同。道德教育的道德性以及其成效体现在关怀关系产生与维系上。关怀的动力缘于自然关怀与伦理关怀等情感,以及内在义务感对自我美好图景的认定,使关怀者愿意做出承诺,以实践其道德理想。而道德理想的培育有赖于其道德教育方法——榜样、对话、实践和肯定的实施。 本文基于情感性道德这一维度,以文献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对道德情感概念、意义及诺丁斯的关怀德育理论进行分析。首先,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对情感或道德情感的看法,并采用神经科学、心理学、德育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论证道德情感在德育中的重要作用。其次,本文主要通过“情感是道德的动机;道德情感(自然关怀、伦理关怀和内在义务感等)在道德关系建构中的作用及其在德性生成中如何运作”等几方面,分析道德教育中道德情感的意涵与道德的内在动力学特征,挖掘其德育“情感性”特征,旨在凸显道德情感的重要性,为缓解当前道德教育“情感失调”的状况奠基。 最后一部分对情感性德育理论进一步分析思考,并整理出一些可缓解学校道德教育“情感失调”症的要求和启示。为在道德教育中凸显道德情感,本文站在教师的角度,主张从关怀自己到同情他者,主张道德氛围的创设、情感沟通和竞争与评价观改革,以维系道德关系,从而保证德性在德育中顺利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