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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是大学教学质量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大学学生评教虽然只有近30年的历史,但它在我国大学开展范围之广、遍及课程之众、涉及教师之多,已成为我国大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大学学生评教步入网络化时代以来,使用网上评教系统的学校几乎将所有学生都纳入评教群体,将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每一门本科课程列为评教对象,然而,学生评教制度并未赢得所有教师和学生的认可,且多遭诟病。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一种分析框架,为解释和揭示学生评教制度的问题及相关原因提供了新的范式,有助于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利益相关者,是指与学生评教高度相关,并对学生评教投入了人力资本,能影响大学学生评教制度或者被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教师、学生和教学行政管理者。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大学学生评教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是大二大三学生,潜在型利益相关者是大一新生、大四毕业生、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边缘型利益相关者是分管教学评价的行政管理人员、分管教学评价的教务处长、分管教学的院系院长或系主任、院系教学秘书。这一结论相悖于我国目前大学学生评教以教学行政管理者为主体和主导的运行模式,却耦合了学生评教制度利益相关者格局的应然状态。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实质是利益相关者对教学质量的参与治理,是利益相关者的权力有限介入的过程,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助于保护学术自由,消弭教师和学生在思想上的顾忌,共同参与教学质量治理。从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利益相关者格局的演变反映了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博弈演化,体现了质量、利益与权力的矛盾演进。西方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利益相关者格局经历了中世纪“学生大学”以学生为主体的单方控制模式、20世纪初至60年代以学生和教师为双主体的模式、20世纪60至70年代以学生和教学行政管理者为中心的模式、20世纪70至90年代以及21世纪的教学行政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控制-合作模式;比照西方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制度变迁中利益相关者格局的演变,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自20世纪初的零星发展到步入网络化评教时代,利益相关者格局只有一个模式——教学行政管理者控制模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发轫机制。西方大学学生评教制度起源于民主实践,受到大学生运动、高等教育民主化浪潮和社会问责的助推;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发轫于国家评估制度发展诉求和应对行政检查的要求,简单复制西方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内容与形式,跃过了西方大学学生评教制度渐进演化的原始积累过程。在我国大学现行学生评教制度框架下,教学行政管理者拥有主导性权力,其权力上升到“主位”,教师和学生的权力边缘化,其权力下降到“客位”。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在学生评教信息获取、利益表达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失权现象,处在一种无价值判断、无主体意识的失语状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未得到聚合和表达。教师的权力长期被排斥在学生评教制度的决策范畴之外,无论是学生被赋予的评教权力,还是教学管理部门的控制权力,通过或正式或潜在的方式对教师构成内在约束;学生即使从形式上参与了评教过程,却只是扮演“打分者”的角色——学生所使用的评教指标体系,多是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角度设计评教项目,没有从学生的角度设计,学生的权力和利益未得到真正的实现。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不成熟之处不仅表现在实施程序上出现的权力缺失和利益失衡,还体现在组织依托与制度供给未能发挥权力制衡和合作参与的作用,以集体共商的形式控制权力缺失与利益失衡、缓冲教学行政管理者权力的介入强度和以效率追求为主导的价值取向。就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未来发展来看,大学学生评教制度利益相关者的格局将从权威控制型向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型转变。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模式,既体现了评教制度所具有的治理属性,也表达了制度应该秉承的教学品性。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有助于在制度设计中体现利益相关者权力间结构性的平衡方式,形成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实现提升教学质量的良好初衷。因此,我国大学学生评教制度的发展,既要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学生评教的具体操作程序,又要深度培育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治理的内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