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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集鱼装置(Fish Aggregation Devices, FAD)是渔民利用金枪鱼和其它中上层鱼类喜欢跟随海面漂浮物的特点制作的人造漂浮物,用来诱集和捕捞金枪鱼。FAD诱集到的主要目标鱼种是鲣Katsuwonus pelamis和黄鳍金枪鱼Thunnus albacores的成鱼,同时也会兼捕到大眼金枪鱼Thunnus obesus和黄鳍金枪鱼的幼鱼。一方面,FAD的使用能够极大地提高围网渔业的捕捞效率和产量,因此其在全球范围热带海域内的应用得到了迅速的普及和发展;但另一方面,FAD投放数量的增加对金枪鱼种群造成了潜在的生态影响,也严重威胁到中西太平洋海域大眼金枪鱼和黄鳍金枪鱼的幼鱼资源,现已造成大眼金枪鱼幼鱼资源的生长型过度捕捞。为此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 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WCPFC)针对金枪鱼围网渔业采取了FAD禁渔期的管理措施。 我国金枪鱼围网渔业历史较短,渔船大都为二手船,船长的捕捞经验不足,特别是在捕捞自由鱼群时具有很高的空网率,偏好捕捞FAD鱼群。因此,WCPFC近年来针对FAD的养护管理措施可能会对我国金枪鱼围网渔业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本研究主要关注三个问题:(1)FAD禁渔期措施对中国金枪鱼围网船队捕捞努力量的影响;(2)FAD禁渔期措施对中国金枪鱼围网船队非目标鱼种(大眼金枪鱼)产量特征的影响;(3)FAD禁渔期措施对中国金枪鱼围网船队目标鱼种(鲣)产量特征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1)本研究以渔船的作业天数和投网次数来衡量围网渔业的捕捞努力量,两者都能够有效地反映渔船所投入的规模。本研究还通过随附鱼群投网次数占比、每月船均随附鱼群投网次数等指标,以比较在研究期间内渔民投网类型的变化情况。结果显示,2012年以后,中国船队对随附鱼群投网的捕捞努力量水平的确有所下降,这可能是从2013年开始禁渔期延长一个月的结果;面对禁渔期延长一个月的政策,我国围网船队虽然表现出有所不适,但仍通过主动调整投网策略,增加对自由鱼群的寻找和捕捞,从而抵消禁渔期措施对船队捕捞努力量的限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此外,在研究期内,船队禁渔期后对随附鱼群投网次数的平均水平要高于禁渔期前,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长时间的禁渔后,FAD或其它漂流物下形成了良好的集鱼效果,促使渔船在这一时期更加偏好捕捞随附鱼群。 (2)FAD禁渔期管理措施实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中西太平洋海域大眼金枪鱼的幼鱼资源,改善其生长型过度捕捞的资源现状,因此,大眼金枪鱼幼鱼资源的渔获水平是否下降是评估该措施效果的重要指标。为了评估FAD禁渔期措施对中国围网船队大眼金枪鱼产量特征的影响,本研究将大眼金枪鱼渔获物分为两类:大体和小体(小体指质量小于或等于9 kg的渔获物,大体指质量大于9 kg的渔获物),分析指标包括小体大眼金枪鱼占全部大眼金枪鱼的渔获比例、平均单船产量及平均网次产量。结果显示,2012年以后,小体大眼金枪鱼占全部大眼金枪鱼的渔获比例一直呈下降的趋势,且不论是全部大眼金枪鱼还是小体大眼金枪鱼,其平均单船产量和平均网次产量均有所减少,尤其是禁渔期时的月均单船产量和月均网次产量,下降得格外明显。此外,2013-2016年禁渔期结束后第一个月(即11月)大眼金枪鱼的平均单船产量和平均网次产量出现猛增。因此,FAD禁渔期措施对中国大陆围网船队大眼金枪鱼的渔获产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由于无法将鲣从漂流物随附群中隔离,所以FAD禁渔期措施在减少大眼金枪鱼幼鱼渔获量的同时,是否会对资源状态一直良好的鲣的渔获量产生负面影响成为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为了评估FAD禁渔期措施对中国围网船队鲣产量特征的影响,本研究分析了鲣渔获产量比例、平均单船产量以及平均网次产量,结果显示,2012-2016年中国大陆金枪鱼围网船队鲣占总渔获物重量的比例均超过80%,并未发生明显波动,一直是首要的目标鱼种。2012年以后,中国金枪鱼围网船队鲣的平均单船产量和平均网次产量均发生明显下降,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2012年后FAD禁渔期延长一个月,从原有的三个月扩至四个月。此外,在研究期内禁渔期后的月份(2012年为10-12月,2013-2016年均为11-12月)鲣的平均单船产量和平均网次产量都要高于禁渔期前(即1-6月),且在禁渔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2012年为10月,2013-2016年均为11月),两者都达到或接近全年的最高水平。因此,本研究认为FAD禁渔期措施对中国大陆围网船队鲣的渔获产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