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是有关水权理论探讨的一项基础研究。中国目前正面临着严重的水资源问题,并因此而陷入了发展困境,这使得本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虽然影响水资源危机问题的因素有很多,但从中国目前的具体情况来看,导致水资源危机的原因主要的还是水资源的治理危机。以水多(洪水)、水少(水资源短缺)、水脏(水体污染)、水混(水土流失)为主要表现的水资源危机都是在一定的流域单元中发生的,因此,解决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流域的治理问题作为关注对象。 在传统的理论中,无论是“公地悲剧”还是“囚徒困境”,或者是“集体行动的逻辑”、“自主治理理论”,虽然对于流域水资源治理问题的理解都有很大帮助,但都因其对现实的过于抽象,而在描述并解释现实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而与此同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产权则凭借其有着多重涵义的背景在水资源治理问题研究领域里大行其道。本文在对各种不同研究背景下的产权概念进行区分的同时,也力图证明,传统模型对现实的解释力并没有消失,产权理论的发展并不是对传统理论及模型的抛弃。同时,现实中的产权结构,远比“公私二分法”或“四分法”要复杂得多。 基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考虑,在以制度分析为研究视角的产权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流域水权结构模型,以流域水资源作为中心关注对象,并以其为出发点,依据制度分析研究角度所界定的水权概念,把流域水资源从自然状态到被终端用户使用的整个过程,按照理想的操作顺序分为几个以不同内容的决策权为核心的层级式产权结构。在这一层级嵌套结构中除了最高层的剩余控制权以及最底层的终端用户所拥有的权利以外,其余每一个层级的决策权,实际上都可以用四种极端的决策机制来抽象概括:自然势力分配机制,行政分配机制;市场分配机制;协商分配机制。而有关剩余控制权的归属,以及各个决策层次的权限分配决策机制,以及权限衡量标准和时效长短的问题,则是我们在运用模型分析现实问题时需要重点考察的对象。另外,在分析现实问题时,除了依据所开发的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以外,对当时当地的历史环境条件的确定和分析也非常重要。 在运用模型对中国现实的水资源治理模式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选取了1949年到现在这一时间段,主要的考察对象为在中国的水资源危机方面颇有代表意义的黄河流域,并将其按照相关的事实背景划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这是因为我们不仅要从静态角度来考察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影响模型的变量选择情况,还需要从动态角度来考察流域水权结构的变迁。根据我们对中国自1949年以来的流域水资源治理实践的分析,可以知道无论发生在各个决策层次上的水资源提取权限分配机制如何变化,始终没有发生变化的是流域水资源的剩余控制权。而这一最终控制权与中国的强行政—弱社会的体制背景相结合,实际上是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如黄河流域这样大型流域的水资源之可持续性问题的。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有:(1)对产权的不同研究视角进行了区分;(2)对传统解释水资源危机的理论模型以及提供解困之道的理论思路,从产权结构的角度予以重新解释和分析;(3)建立了流域水权结构分析模型,并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分析了流域水权所包含的五种子权利之间的等级关系;(4)以流域水权结构为基点,提出了治水秩序的概念,并指出了四类典型的治水秩序。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1)对水权的界定应该针对水资源的特性以流域为考察范围;(2)有关产权的考察大致有以下四种不同的视角:宪政角度、纯经济学角度、法律角度与制度分析角度;(3)对流域水资源的五种不同用途(环境用水权、水资源提取权、排污权、流域植被砍伐权及涉水项目经营权),根据其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在流域水权的初始配置中,其中最具有优先权的是环境用水权,其次是水资源提取权,再次是涉水项目经营权;最后是排污权与流域植被砍伐权。如果涉水项目对流域水资源的质与量两个方面没有什么影响的话,那么这一类项目可以取得与环境用水权或水资源提取权同样的优先地位;(4)流域水资源的各项使用权的享有者必须是终端用户及其用户团体。环境用水权是一个纯公益物品;(5)由于流域水资源提取权的实现,需要经历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领域这样一个过程,并且在这一过程中,通常是需要有一定的成本投入的。因此,即使是在流域水资源提取权在获得以后,在行使过程中也需要按照具体情境承担这一成本(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水费的最初来源,并且,通常会被单独列为水价的问题来予以研究)(6)从建国以来,中国的治水模式大致经历了以自然势力分配机制为主的无政府主义多中心秩序,到完全实行行政分配机制的完全行政管制型多中心秩序,再到行政分配机制为主、市场分配机制为辅的行政分权型多中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