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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的管理实践正呈现方兴未艾之势,特别是在教育、养老服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就业服务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领域得到日益广泛地运用,这既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满足了公众多样化的需求,又有力的推进了我国“公民社会”及“服务性政府”的建设。
然而,由于我国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仍处于探索之中,项目的运作管理存在很多问题。而且现行政府监管建设存在严重的滞后性,政府的监管行为已不能满足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发展的需求,日益成为阻碍公共服务社会化的障碍。
本文以我国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问题与对策为研究主题,对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首先界定了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监管涉及的相关概念。然后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目前我国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监管的现状,并深刻总结了监管存在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监管缺乏法律依据;监管理念落后;公共服务购买程序不规范;监管执行机制不完善;缺少对监管行为本身的监督。
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在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以及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我国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重塑监管理念;规范监管机构设置、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以及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并创新性的提出了“立体化监管”、“利益相关者网络监管”两项监管对策。以期通过这些监管措施和应用来完善我国政府向NPO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行为,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