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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业人口众多,解决困扰国民经济发展和小康生活实现的“三农”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农民温饱问题,根本改变农村经济落后、生活水平低的面貌,彻底摆脱贫穷与落后,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是完全正确的举措。发达国家的农业也经历了产业化和农工商一体化的发展阶段,并且起步早,发展快。我国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实行改革开放后才打破小农思想的羁绊开始进行农业产业化的尝试,农业产业化具有生产专业化、经营规模化、运作一体化、产品市场化的基本特征,因而对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基本达到小康的生活目标有着理论和现实的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农工商一体化,要求政府、企业或农产共同组成一定的利益共同体总称为农业产业化组织来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律、捕捉信息、抵御风险,并按各方协议的要求,分别承担农产品的生产、加强、销售等任务,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目标。各类集体经济合作社、专业产业协会等组织均属于农业产业化组织。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组织的类型多种多样,可归纳为龙头企业主导型、政府部门领导型、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型及其它类型。产业化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一定的形式进行运作才能让组织中的各方各尽所能,完成组织所制定的义务,合作经营,最终实现组织共同的利益,我国产业化组织的主要组织形式包括:承包经营型、合同契约型、市场联结型、股份合作型。 从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实践和发展来看,目前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中存在较多的问题:对产业化组织的发展缺少正确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产业化组织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组织形式混乱,利益分配不均,农产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组织化程度不高,影响组织的健康发展;组织制度不规范,管理松散,利益关系不明确;对农业的投入不足,缺少专业技术的支持,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得不到保证。针对问题,首先应该明确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的方向是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