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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只有提高效率才能使经济更加繁荣。法律希望在安全和效率这对价值之间平衡,达到优化。然而在过去一段时间总是向安全价值倾斜,随着时间地推移,重复抵押应运而生,它是法律逐渐偏向效率价值的产物。重复抵押作为现代经济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其作用逐渐日益显现,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重复抵押一度成为某些人欺诈的方式,实务中禁止重复抵押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通过对重复抵押相关问题进行完善,以期对重复抵押制度进行构建,希望人们重新审视重复抵押的意义,使其真正发挥融资功能,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文章主要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重复抵押的概念和性质分析,通过简要介绍关于重复抵押概念的三种学说,然后将重复抵押与再抵押、超额抵押作辨析,对重复抵押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此外,在此部分中对重复抵押的性质进行了分析,探讨何时才能真正认定重复抵押,有助于为禁止重复抵押的不合理、不科学论断提供依据。第二、三部分主要通过立法实践与司法实践对重复抵押在我国的实践情况进阐述。对于相关法条的分析,得出我国对重复抵押经历了一个从有条件的肯定要存有争议到如今的未明文规定的过程。通过案例引述及评析,说明了由于登记的不健全才引发了重复抵押的纠纷,与重复抵押制度本身无关,该制度本身并无不妥,没有必要禁止。第三、第四部分紧接上文对立法禁止重复抵押进行批判,通过将禁止重复抵押与安全性问题进行全面阐述,强调当事人的自愿选择,是私法自治的体现,分析了重复抵押问题的根源在于现有规则与操作程序的不完善,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一味反对重复抵押,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一部分,对我国重复抵押制度进行构建,主要包括登记公示制度如何完善、抵押权清偿顺位制度的有关内容的补充以及最后对重复抵押处分规则等内容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