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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下达的深化改革城镇住房制度,停止了过去住房实物分配,改为实行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政策,并且把房地产业作为新时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房地产也实现了市场化,我国的住房结构由此以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与此同时,以土地为首的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和投资性需求的拉动,房地产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于是价格涨幅过高,相当大一部分人民购买住房有困难,房地产价格的增长远远超于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无形之中降低了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同时,在现今投资渠道不畅,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房地产还是极佳的投资品,升值空间大,风险小,高收入者往往将房地产作为保值、增值的良好投资工具,以获取财产性收入。也就是说,在现今经济、社会背景下,房地产这项特殊的资产无形之中还有拉大居民收入差距的负面作用。
本论文依据1994年到2008年的云南省统计年鉴数据,从不良指数和基尼系数角度来分析云南省这些年来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增大的问题,然后利用商品房的平均价格与基尼系数和不良指数做相关分析,再用基尼系数和房价做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房地产价格是扩大居民收入差距的格兰杰原因,居民收入差距不是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原因。最后根据研究结果从房地产价格和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这两个方面提出各种政策建议,由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和投机性需求存在较大的关系,所以应该加征空置税、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供给,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之中的比重,以期房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完善居民收入分配政策,尤其是财产性分配问题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