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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其德文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使用“风险社会”的概念来描述当今充满风险的社会,并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接着英国疯牛病、“9·11”恐怖袭击、SARS流行、禽流感危机等事件的连续发生,使风险社会理论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焦点。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指出,从传统工业社会脱颖而出的现代工业社现代性内部正在发生一种断裂,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正在形成一种崭新的形式——(工业的)“风险社会”。他还进一步指出了风险社会的两个突出特征:一是不断扩散的人为不确定性逻辑;二是导致了现有社会结构、制度以及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转变,所以,风险社会是现代化本身的结果。贝克关于风险社会理论模型的建立体现了西方社会学家对社会现实的一种回应策略,即构建一种分析当代西方社会现实的新的理论视角。在贝克看来,随着全球化的进行,世界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风险社会已扩展到全球范围内,形成全球风险社会。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风险社会中,危险的全球性特征已被越来越被人们认知并得到广泛承认。全球化大大增加了风险的来源,增加了风险的传播途径,放大了风险的影响和潜在后果,使得传统的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风险治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世界风险社会的风险治理要求。针对全球风险社会的高复杂性和高危害性,贝克提出了“双向合作风险治理模式”,即风险治理的主体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有个别的民族政府来承担。在全球风险社会中,风险治理的主体应包括政府、企业、社区、非营利组织,并在他们之间构筑起共同治理风险的网络联系和信任关系,建立起资源、信息交流与互补的民族内部平台,并在各民族之间突破国界建立起风险治理的国际网络和国际间的信任平台,建立风险治理的国际合作机制,这样才可能充分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和国际间的力量,来共同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当前,正是我国从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向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社会势必会面临着比以往时代更多的不确定的因素和始料不及的风险,传统农业社会和现代化工业社会诸多社会风险将会同时存在,并有可能衍生新的具有复合特性的社会风险。这种转型时期特有的双重风险使我国单一政府主体治理的风险治理体制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在风险治理中常常处于被动或不能应付的状态,如社会关系不稳定,制度化保障缺乏,共同价值瓦解,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单位解体后社会生活单元的解体,社区力量的软弱,维权渠道的匮乏和维权代价大,缺乏有组织的利益代表等。虽然转型时期的社会风险有其固有的天然性,转型期本身就是一个风险喷发期,任何社会在转型时都可能会遇到,然而绝大部分风险的产生与我国的国情有很大的关系,比如,我国人口规模大、密度高、人口的文化水平低、科学素质差,面对风险更容易被误导并做出非理性行为,一旦风险发生会威胁到更多生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完善、公民社会尚在形成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容易直接产生或诱发新的风险;虽然国家在动员资源、整合社会、规范市场方面拥有很高的权威性,但是治理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风险的分散以及责任的分担等。如何应对由社会转型、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和全球化等时代背景等众多因素所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从制度方面入手,建立一种具有前瞻性和弹性化的风险治理机制,.以便更好地规避风险,减少风险的损害,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进行,成为一个很急切的需求。本文以“三鹿奶粉事件”为案例,从案例中剥离出我国当前的风险社会的现状,.并从案例的整个过程中分析了我国在治理风险事件时暴露出来的治理主体的缺失这一重大现实问题。进而分析了我国风险治理主体缺失的原因,并参考贝克风险社会理论,试探性地从风险治理主体的视角来分析中国的风险治理机制应该如何改善,并提出了由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媒体和个人组成的多元主体参与治理风险的模式。此模式要求政府转变以前的以自我为中心的风险治理观,发挥其风险治理引导者、协调者和合作者的职能,同时要求非政府组织参与治理的自觉性的提高,企业的责任感的增强,媒体参与力度的加大以及公民个人治理意识的提高,多元主体共同合作,共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