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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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中国国情,以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为基础,针对学界和实务界颇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疑难问题,做了粗浅的研究。对现实中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的确定、过失相抵规则以及责任主体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力求完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制度。全文在结构上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语。正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分析和论证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出发,在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进行比较法考察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发展和归责原则。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部分,论述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从我国传统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认定的主要学说出发,结合因果关系发展的新趋势,在分析我国目前所适用的必然因果关系说缺陷基础上提出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判断体系的构建意见,即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为主体,以其他学说为辅的综合性的因果关系判断体系。  第三部分,阐述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的过失相抵规则。从我国过失相抵规则的法律渊源入手,分析了过失相抵的适用原则,论证了违章与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问题。  第四部分,论述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理论入手,论证了综合运用“二元控制论”中“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标准等具体法理和法律的价值观念进行合理确定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并进一步探讨了在连环购车买卖关系中、在租赁借用车辆中和在雇佣关系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具体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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