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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背景下,研究了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的问题。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和谐的土地征用关系,确保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和社会的稳定,保持国家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促使征地工作走向市场化、法制化的轨道,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本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综合运用了系统分析方法、对比分析方法和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进行了研究。本文首先对土地征用制度以及和谐社会的一些基本理论做了阐释,明确指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土地征用制度之间的密切关系。通过对国外土地征用制度的对比研究,找出了国外土地征用制度的一些共性。在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做了系统分析之后,本文指出了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征用土地的范围界定不明确;征地补偿较乱;集体产权主体模糊等,并且指出了其中隐藏的原因如:法律原因、制度原因、利益原因等。在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之后,本文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思路选择,即:落实土地基本国策,保障经济建设用地的原则;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原则;实现征地公开、公平、会正和高效的原则。接着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选择,如: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确立征地范围;严格遵守征地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保护耕地资源和控制征地规模等。土地征用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土地征用制度的实施,关系到及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建设用地,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本文最后以厦门经济特区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实例说明了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对农村的稳定发展,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