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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9月日俄两国在美国签订了《朴茨茅斯条约》,标志着日俄战争结束,条约规定将俄国在中国东北的权利转让予日本,其中包含“关东州”的租借权。由于教育目的的不同,日本帝国主义在“关东州”实行的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中日差别教育。一种是始于1906年为日本人开设的学校,实行的是以“内地延长主义教育”逐步转向“现地适应主义教育”为方针的殖民主义教育,并辅以《教育敕语》和“皇道精神”,灌输殖民统治思想意识,把“满洲”当成自己家园建设的殖民统治者;另一种是始于日俄战争期间的1904年底为中国人开设的学校,实行的是以“普及日语教育”为中心、灌输奴化思想、进行精神征服的殖民奴化教育,最终目的是让中国学生丧失其民族意识,成为安于现状、忍受被奴役、顺从殖民统治的劳动者。日本政府在“关东州”采取优先发展日本人的从小学到大学的一贯制教育、有选择地发展中国人的初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严格限制中国人的中等普通教育等的教育方针,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教育现状。针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教育,从宏观视角对“关东州”中日学校的教育行政、方针、制度等方面进行考察,又从微观层面对“关东州”中日学校的具体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师资及学生等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探讨及系统的梳理,从而认清日本侵略者在殖民地进行教育的目的和本质及给我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本文共分8章论述,外加结论。第1章:绪论。选题意义、学术综述及基本理论的考察。第2章:从宏观上对日本在“关东州”的教育方针、行政管理及教育法规进行考察与分析,系统梳理两种教育的形成、教育体系的建立及教材的编辑与使用。第3章:小学教育。首先,考察日本人小学校规则的内容,然后分析其特点并通过统计数据对小学校教育的具体措施,如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使用、师生状况及汉语加设规程等问题进行微观研究。其次,对中国人公学堂及普通学堂的建设与发展进行微观考察。公学堂以南金书院、大连公学堂及旅顺公学堂为主要考察对象,在微观上对其成立背景、学校更名、教学活动等具体情况及公学堂规则的修改和其它规则的特点及差异进行研究;普通学堂系统考察蒙学堂、小学堂和私塾的改造,微观分析蒙学堂规则、关东州书房规则及普通学堂规则的内容,探明其变化的原因及其必然。第三,与口述史结合,微观阐述中日小学教育的差别。第4章:中学教育。中学普通教育主要包括日本人中学校(5所)及高等女学校(7所),中国人中学普通教育男女各一所,其中男校发展步履维艰。通过对学校规则内容、课程设置及具体措施的微观研究,阐明日本侵略者开设中等普通教育的本质及目的,最后微观阐述中日中学普通教育的差别。第5章:职业教育,也称为实业教育。日本人的实业教育包括商业实业学校教育及工业学校教育。中国人的职业教育包括公学堂内的初等职业教育,后期发展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农业、商业及工业等实业学校。通过对上述职业学校的规则内容、教育方针及教学活动,尤其是对限制中国人职业教育的发展,转而扶植日本人职业教育的微观分析以及对中日职业教育差别的陈述,阐明日本在“关东州”开设职业教育的本质及目的。第6章:师范教育。首先介绍“关东州”初期日本人师资情况及教员的任用与培养,考察旅顺师范学堂附属小学校教员培养部规则的内容并分析其特点;其次考察中国人教师培养情况,从公学堂的师范部及教员养成所到师范学堂,系统地分析其教学规则、教学活动、教师培养的经纬及师范教育的特点,通过微观分析,究明日本进行师范教育的真正意图。第7章:大学教育。日本人的大学教育分为专门学校教育和大学教育两部分,殖民政府没有对中国人单独开设高等教育。首先对日本在“关东州”进行高等教育的目的进行微观考察,然后对高等教育的规则、方针及政策进行微观研究,通过具体分析其教育目的、实施特点及意义,辨明其大学教育的实质。第8章:差别教育的特点及其影响。阐述“关东州”时期中日差别教育的特点及其给该地区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明确殖民教育的性质。结论:对本论文进行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