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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加快,国家对养老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养老保障的惠民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城市化脚步不断加快,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呈现出数量大、速度快的特点。不但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但与此同时,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经济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一些贫困的农村地区,农民的收入状况较差,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开始不断显现。在农村,家庭养老作为传统的养老方式仍然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家庭和人口结构产生变化,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受到挑战。在此基础上,社区养老作为一种灵活的养老方式,为农村养老提供了新思路。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老年人来说,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在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如何维护他们的利益,对此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以山西省平陆县为例,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和政府文件,深入分析了贫困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区养老的现状。在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背景下,受困于特殊的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农村社区养老未能取得长效发展,养老服务供需不均衡。同时,服务人员素质较低和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也制约着农村社区养老的发展。这一问题不仅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足导致的,各主体间职责定位模糊,供给结构的单一和相关政策制度的不完善,也使得农村社区养老发展缓慢。基于此,完善贫困县农村社区养老服务,需要从制度方面明确各主体的职责,实现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化,巩固和利用家庭养老的功能,提高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扩大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推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改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