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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各类污染大幅增加,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沉重负担和严重影响。在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三种形态的污染中,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而随着世界范围内对温室效应、气候变暖的关注,固体废弃物中的生物废弃物对环境,尤其对大气的污染问题开始引起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关注,我国环保部也于2010年4月份提出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际经验及政策建议》的课题,其中生物废弃物监管对温室效应的影响是主要研究项目之一。目前国内外对生物废弃物的界定并不一致,但作为固体废弃物的范畴之一,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在产生、回收、贮存或处理的过程中,较易腐败,并产生诸如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等温室气体,这也是其对环境,对大气的最大危害。并且我国目前生物废弃物流正在迅猛增长,因此加强生物废弃物监管,控制温室气体减排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文章的重点在于,通过探讨欧盟关于生物废弃物的研究新进展及制定的相关指令、条例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确立的、可适用于生物废弃物监管的指导原则和管理制度,提出在固体废弃物监管体系基础上,针对生物废弃物的污染特点,建立旨在控制温室气体减排的生物废弃物监管体系的可行性;同时创新性的提出了在生物废弃物监管的指导方针中,突出“减碳化”的原则,并构想按照事前、事中、事后、资金保障及信息技术支持五个环节,分别建立生物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环境安全评估机制,生物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机制,生物废弃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理过程中的处罚管理机制,生物废弃物监管资金保障机制,生物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信息反馈及专家咨询机制,加强全方位的监管,形成生物废弃物的监管体系。生物废弃物监管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的大工程,涉及法律、行政管理、经济、科技等诸多领域,并非一朝一夕的工作,尤其在目前我国对生物废弃物的研究及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成熟之时,更需要政府、环保部门、建设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等的重视、支持和积极参与。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健全的生物废弃物监管体系能够建立起来,为我国甚至全球的温室气体减排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