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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ght)本质上是版权人的一项权利,是法律赋予版权人的,由于其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被图书馆等公益性机构提供给公众免费利用而对作品市场销售造成影响,因而享有公共财政经费补偿的权利。截至2012年底,世界上已有56个国家对PLR立法,30个国家建立了PLR制度。PLR制度对于合理分配公共资源和促进文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国外优秀文明成果值得我国借鉴。因此,本论文选题是一个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全文共八章,对PLR制度的理论基础、实施内容、历史演进、发展评估和主要国家制度经验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框架。各章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引言,概括介绍本研究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章为PLR概述。认为PLR的概念内涵不断演化,体现了版权权利的法律特征,但又具有自己的特点。PLR与出借权、出租权、公开表演权、版权补偿金等相近权利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PLR与合理使用、权利穷竭和公共利益原则存在一定的冲突,但可以协调共处。PLR立法的理论基础是多方面的,法哲学、社会经济和文化等理论和实践为PLR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第三章为PLR制度的内容。对PLR制度的立法模式、权利主体和客体、管理模式、义务主体、权利限制、补偿金的来源、计算和分配以及权利救济进行详细地阐述,认为各国国情不同,没有哪一个国家的PLR制度内容完全一致。第四章为PLR制度的历史演进。PLR制度的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萌芽期(1883-1941年)、在北欧的初创期(1942-1970年)、在全球的扩张期(1971-1991年)、EC92/100指令下的发展期(1992-至今)。PLR制度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公共图书馆的兴起、作家的积极维权、保护本民族文化传统、国际版权制度的发展、欧盟的扩张和信息技术的应用。PLR制度的实施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球PLR制度受到法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技术等多个因素的影响,呈现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版权立法模式是PLR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第五章为PLR制度的评估。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指令实施评估报告和欧洲法院判决对欧盟PLR制度一体化产生重要影响。PLR制度的实施涉及到作者、出版商、书商、图书馆和读者等不同群体的利益。对于不同的利益群体,PLR制度的影响是不同的。PLR制度虽然有可能对图书馆和读者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总体上有利于作品的生产、传播和利用,促进本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随着版权保护和信息技术的发展,PLR制度开始在数字环境下得到应用。第六章为国外PLR制度的考察。考察文化政策立法模式下加拿大、瑞典的PLR制度,准版权立法模式下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的PLR制度以及版权立法模式=下的丹麦、英国和德国的PLR制度,并进行制度比较。国外的制度经验为我国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照。第七章为我国PLR制度的构建。我国PLR立法有其必要性,一是有利于对图书馆公共借阅活动的法律行为进行确认,促进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二是有利于维护版权人的合法利益,调动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三是有利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当前,我国PLR立法已具备了基本的理论依据、政策支持和现实基础。在现实环境下,我国PLR立法具有可行性,但也存在一些立法障碍。对我国作家、出版社人员和公共图书馆人员PLR认知度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三个利益群体对PLR认知度总体秒高,对PLR的认知上既存在共识,也存在差异,反映我国支持或反对PLR立法的力量都不够强大。我国PLR立法应当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两步走”的立法战略,即第一步建立基于文化政策模式的PLR制度,第二步建立基于版权模式的PLR制度。第八章为结论。在前面各章节研究和探索的基础上,对主要结论进行归纳和总结,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说明研究的局限性,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作了展望。本论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批准号:09CTQ005)的组成部分和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