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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社会政治系统作为贯穿平等研究的思维框架,将平等、正义等道德伦理问题与社会政治系统的合法性、稳定性联系起来,统摄全文的论证,对平等理论进行了理性经验主义的考证和阐述。本文对平等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对平等与不平等的逻辑基础进行了考证和梳理,阐明了平等与不平等的历史变迁,分析了平等要求的互竞及其在社会政治系统中的裁决,阐述了平等与效率、差异等其它社会政治价值的关系,考察了平等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情境中的演化,最后指出了平等在现代社会面临的挑战,得出了现代性条件下社会基本保障平等的结论。
1、平等是由描述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复合而成的复杂概念,前者指两事物在某一方面、特征或属性的相同性,后者指在某一方面的相同对待。平等的描述性概念构成实然判断,平等的规范性概念构成应然判断,后者依赖前者的真实性作为前提。对平等双重概念的明确界分,为比较、评判不同的平等观提供了经验线索,有助于解开平等之谜。
2、正义在逻辑上是比平等更底层、更基础的概念,可以为平等理论提供逻辑基础,平等的论证是一种正义性论证。正义的形式原则“相同的人相同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同时为平等和不平等提供逻辑支撑。
3、道德应得是平等和分配正义的理想依据,但人们却找不到道德应得在实践中的可靠尺度,找不到一个可以充当道德应得的充分的和完备的尺度,没有一个有意义的、现实的尺度是可以准确测量的。道德应得的概念在实践中找不到一个纯化的可靠载体。现实社会中的分配依据是以应得为基础,兼顾人们基本需要的各方利益的综合博弈结果,它往往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承认以应得为主要基础和依据的分配,诸如自然禀赋、能力、努力、业绩、贡献、运气等等都在其中发挥作用;二是承认对过度差别的分配结果的补救,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
4、平等理论,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也有很强的实践性,当各种平等观在理论方面的分歧无法在学术层面得到解决的话,最终必然诉诸实践层面的政治过程的裁决。不同平等要求之间互竞和分歧的解决,没有客观、独立的标准。人有各种各样不同类别的利益,而不同类别的利益不具有可比性,不能简单相加减,不同选择的不可通约性导致人们对不同类别的平等要求之间难以进行边际比较,往往只能是非此即彼的十字路口式选择。对于不同平等观之间的分歧,最终的解决方法往往是折衷主义的,不同平等要求之间要达成妥协。平等作为一种分配正义,归根到底,是与政治系统的稳定性和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密切联系的,平等目标的实现要由政治权力作最后的保障。
5、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政治价值,平等不是终极性目的,一种平等观在付诸社会政治实践时要与其它社会政治价值进行权衡甚至做出妥协。
平等与效率在有些情况下可以相互促进,平等程度的提高,不必然带来效率的降低,有时还能提高效率。比如当社会分配严重不平等时,提高中下阶层的收入就不仅会提高平等的程度,还有助于提高效率。但更多的时候平等与效率相互制约,二者往往不能同时兼得,而是处在一个两难结构中。因为过高程度的平等往往影响人们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导致效率下降。平等与效率的抉择,不是非此即彼,也不是零和游戏,而是要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
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普遍存在的。但过度的差异有诸多弊端,尤其是会损害社会公众对现存分配秩序合法性的认同,不利于政治稳定。平等作为一种社会政治价值主要体现为对过度差异的矫正。只有相对节制的平等诉求才是现实可能的。
6、在历史上,东西方主要文明和社会形态都有明显的身份世袭等级制的色彩,不约而同的、普遍的等级制,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近代以来人类由传统社会封闭的身份世袭等级制向现代身份平等制的重大转向,与自然科学在欧洲的发端具有密切关联。如果没有自然科学对迷信、巫术、无知的冲击和荡涤,现代身份平等制度的稳固确立可能还会遥遥无期。人类在追求平等的历程中所取得的成就,表现为近代以来固化在宪法和法律中的权利,比如基本人身权利和基本政治权利。宪法和法律以人权或限制政府权力的方式使人类平等的进步得以制度化。
7、现代性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平等的认知,世俗化、个体主义、垄断、社会化生产方式以及传统社会救济手段的丧失等为当代平等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现代社会化生产方式不仅导致了生产跟消费的脱节,也导致了生产跟分配的脱节。在传统社会,社会财富的生产相对独立,生产和分配环节较少,结果的分配往往与生产过程很自然地联系起来。而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生产和分配是分离的,分配正义的实现没有传统的手段可以依赖。现代社会需要一种新的平等观、一种新的分配正义,以解决社会化大生产所带来的分配问题,而这种正义注定是一种由政府全面干预的分配正义。
现代社会,人的平等权利中,有些已经固化在法律制度中,没有大的争议。有争议的部分涉及财产权和利益分配。人们面临的不再是在平等和不平等之间做出抉择,而更多的是在一种平等观念和另外一种平等观念之间做出抉择。现代性条件下的平等是一种社会基本保障的平等,社会基本保障平等观有助于澄清当代社会人们在平等方面面临的抉择的性质。
8、社会基本保障平等观认为,在现代社会,为那些不管因为何种因素而处于极端不利条件的个人提供社会基本保障,应当成为政府的责任。即使不考虑人道主义的根据,这一做法也有社会政治稳定的现实根据。
至于社会基本保障包括什么内容,什么是适当的基本保障水平,没有任何一种平等理论能够一劳永逸地做出回答,它所能提供的充其量只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具体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于每个政治共同体依据自身的情况,包括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和制度现实等做出自己的选择。虽然社会基本保障的水平不能预先确定,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它应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为那些无力照顾自己的人所提供的最低限度的维系生计的标准亦将逐渐随之提高。
现代性条件下平等的实现要重视社会政治复杂大系统中自组织系统比如自由市场的功能,重视市场的初次分配作用和以市场为基础形成的初次分配格局;但市场不会自动地导致平等和社会公正,平等和社会公正的最终实现,还需要通过以政治权力为保障的再分配手段,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基本保障的平等,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9、对于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轨国家来说,最突出的问题不是不平等,而是不正义,是由不正义导致的不平等。不正义的不平等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公众的不公正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
同样地,我国当前面临的平等和分配正义中的突出问题与其说是不平等,不如说是不正义的不平等,不正义的不平等极大地削弱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引起广泛的挫折感和社会不满。在我国,与不平等相关的不正义主要有:公权力寻租、腐败问题严重;公款开支不透明及滥用,公共财物账目不清,社会公众甚至立法机构无法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督,公共财政资金使用中的滥用、浪费和贪腐现象突出;部分国有企业依赖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谋取过高的工资福利和在职人员的奢侈性经费;某些公共行业的职位不向一般公众开放,不向全社会公开择优招聘,隐性世袭严重,使社会公众感到明显的机会不均等等。我国当代平等问题的解决首先应该关注此类不正义的不平等。
我国当前面临的平等和公平正义问题极其广泛和复杂,需要提出一种既有理论高度、又面向具体的现实,既注重平等、又注重效率和自由,既尊重个体、又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既注重长远发展,又兼顾各方切身利益,既注重政治稳定、又注重民主、文明、和谐的平等和正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