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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是全球性的改革难题。随着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启动,“积极推行公立医院治理结构的探索和试点”成为当前医疗改革的争论和研究的焦点之一。对我国公立医院治理结构的探讨不仅是理论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研究以我国公立医院治理结构为选题,围绕着我国公立医院治理改革(1979-2009)从自主化到法人化治理结构的变迁过程展开。将研究焦点放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背后的行政代理和经济代理两种委托代理关系,分析其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与安排。然后,选取了两种治理结构的典型案例:无锡市和苏州市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实证案例分析进一步揭示了我国公立医院治理结构的实际运行和改革经验。最后,归纳研究结论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本研究的目的在于,理解和分析我国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安排的合理性及其存在问题,试图为我国公立医院治理结构的优化设计和改革选择提供思考和启示。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公立医院自主化治理结构,是一种从行政代理向经济代理过渡的改革思路。政府拥有剩余索取权,因而能够有效保证政府的社会偏好约束。但是,由于受制于官僚体系的规则和程序,其委托代理的激励、信息和约束成本较高。尤其在控制权扩散化的趋势下,公立医院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机制为制度设计的难点。(2)公立医院法人化治理结构,将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主要集中到公立医院管理者手中,政府以经济代理的方式治理公立医院。经济代理关系能够有效提升公立医院的经济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但是过渡放权可能导致公立医院所有权的性质转变,加速代理行为与政府、公众的社会公益性需求相背离。(3)近三十年我国公立医院治理改革的主流思路是,通过在国家与医院之间引入经济代理方式,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公立医院。这种改革思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充分考虑公立医院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在急速地推进经济代理转型的过程中,忽略了环境条件约束以及行政代理的优势。因此,在公立医院治理改革中,对于发展条件成熟的公立医院,我们应该积极探索法人化治理结构,促进医疗服务效率和供给能力的提高。同时,保留部分公立医院的自主化治理结构,以确保公立医院服务于社会公益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