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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属于社会救助,对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河北省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种。从其自身属性讲,保障性住房是准公共物品,政府理应作为提供主体,个人也应承担一部分费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成熟和保障安居工程的逐步进展,我国先后有多个省份进行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河北省自2007年起开始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经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筹资渠道逐步丰富。目前,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筹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银行贷款、资本市场筹资、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河北省城镇地区中低收入人口多,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较大,而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制度起步比较晚,发展经验不足,所以在筹资方面仍具有较大创新空间。因此研究保障性住房筹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文献资料阅读法、经验总结法和电话采访法等对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筹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涵盖三个大的部分。前两章为绪论和理论基础。主要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创新点等内容,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保障性住房及筹资进行了理论分析,为全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铺垫。第三、四、五章基于调查资料对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筹资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第三章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演进和保障性住房筹资政策体系作了梳理,第四章对保障性住房及其筹资两个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分析,第五章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保障性住房筹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资金缺口大、筹资渠道狭窄、筹资工具创新不足、筹资程序过于复杂、监管机制较弱、缺乏法律体系等。第六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该部分针对上述问题给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特别是从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角度,提出了健全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政策性筹资体系、创新融资工具、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法律体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