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股票市场上,交易本身并不能创造财富,交易市场实际上是一个实施财富重新分配的场所,也是一个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的场所。为了使财富的再分配做到公平、有效;为了使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做到合理、有效,建立和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课题。本文试图基于现代理论、外国成熟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经验和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现状的分析,寻求能推动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对策。 本文首先以理论指导实践,从有效市场理论、信息学理论、博弈论和股票定价理论分析入手,阐述了建立合理的股票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必要性。进而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历史演进和外国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借鉴进行了分析,提出在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时,既要立足于我国股票市场现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外国在此方面的经验教训。必须明确的是信息披露制度形成是利益相关者不断冲突和协调的过程,它需要政府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最终通过各种努力,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我国发展股票市场伊始,就非常重视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以及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现实诸多条件的限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健全尚待时日。本文还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我国股票市场信息需求主体的信息需求,并针对我国股票市场信息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就三种不同的市场背景提出了信息披露建设的具体对策。一是“尚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市场”背景下的信息披露对策;二是“政策市”背景下规范政策信息的披露对策;三是“新兴市场”背景下的信息披露对策。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把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作为政府和法律监管的重点,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加速信用文化的建立,创造良好的中介机构执业环境,从根本上提高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股票市场高效运营,更好地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