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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部分城市土地资源稀缺、人口密度高,交通需求高于交通供给。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大城市交通只能以高质量的公共交通为基础,建立公共交通导向的土地利用模式。发展公共交通导向土地利用模式的核心就要致力于发展充满活力的交通枢纽地区。联合开发是达成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研究联合开发对交通枢纽地区规划的要求,使交通枢纽地区联合开发切实可行,将有利于发挥有限公共资源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有利于城市在经济转型期实现城市功能的升级转变,有利于其他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实现联合开发。 联合开发作为交通枢纽地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在促进交通枢纽地区发展、发挥公共资源作用、解决公共投资资金等方面都非常有利。要推进交通枢纽地区的联合开发,枢纽地区规划就必须为联合开发提供有利条件。而联合开发过程不仅涉及规划要求,还涉及土地开发、各方面利益协调等方面的因素。通过上海南站枢纽地区的案例研究,分析在南站地区推进联合开发中遇到的各种阻碍,以及政府部门在推进联合开发所做的努力,可以得到这样一种印象:在我国进行交通枢纽地区联合开发,受到规划因素和非规划因素两大方面影响。规划因素涉及交通运输规划、法定规划和非法定规划三方面。非规划因素涉及土地整合、公共管理、项目协商等方面。其根本点在于:为促成交通枢纽地区联合开发,必须在实施土地使用及运输规划时,利用运输作为开发工具,诱导联合开发发生。在交通枢纽地区联合开发推进过程中,规划因素与非规划因素将以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方式推动交通枢纽地区的规划编制。 城市政府通过交通枢纽地区联合开发不仅能解决公共投资资金,更重要的是,将在联合开发项目建成运营后获得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所以交通枢纽地区规划要符合联合开发的要求。在城市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转型期,正是利用联合开发结合公共与私人投资以强化交通枢纽地区的最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