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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始建于1999年,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获得长足进步,监控的动物种类、药物种类、地区和取样数量逐年增长,并多次通过来自欧盟、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专家组的考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不够完善,监控计划与日常抽检、进出口检验严重脱节,监控计划在国家动物源性食品残留控制体系中并未起到主导作用,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也难以成为控制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支持性和基础性体系。随着国际食品安全门槛的不断提高,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整体安全形势更趋严峻,国内外对动物源性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残留检测要求多达数百项之多,依靠批批检测或抽样检测已难以保证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因此迫切需要建设和完善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和监控计划,以监控代替检测,彻底转变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论文根据中国近10年来的残留监控计划和总结报告,历年来欧盟、美国等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考察报告,欧盟、美国、日本等相互间的考察报告,我国相关专家对典型欧盟成员国、美国、日本等的实地考察报告,质检总局与各国谈判和交流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各国官方网站上的公开资料等,从法规法规体系、组织实施机构、技术支撑体系、残留监控计划实施等方面对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和比较研究,归纳出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与欧美日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的发展思路。论文旨在为完善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实现“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安全控制,将动物源性食品中有害物质残留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并为其它种类食品的安全控制提供示范和借鉴。主要研究内容及结果如下:1.对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研究表明:(1)中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经过10年来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残留监控物质种类和抽样地区逐年增加,残留监控体系已渐入完善和成熟,残留监控计划的科学性、时效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为促进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出口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法律地位的缺失,中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在诸多方面存在不足;(2)欧盟是国际上最早提出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的地区,已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法规和指令,涵盖了残留监控的所有要点,为残留监控计划的有效运行提供了组织和法规上的保证,但由于欧盟成员国众多,而且发展不平衡,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不能完全按照法规的要求实施的情况,另外欧盟成员国之间宽松的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可能造成一个成员国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而波及整个欧盟的风险;(3)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是一个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动态体系,现已形成了一个运行高效、合作默契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能够真正做到“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但美国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也存在监控计划的覆盖面不广、部门之间的沟通较少、检测设备投入滞后、监控计划针对性不强、检测质量控制不严等待改善之处;(4)日本是是世界上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最完善、监管措施最严厉的国家之一,其充分运用风险分析的原理,并按风险级别对进口动物源性食品进行监控检查、强化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但由于其监控计划仅针对进口食品,加之日本厚生劳动省在制定和实施残留监控计划时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其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实际上已成为调控动物源性食品进口贸易的技术壁垒手段,而不是控制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工具。2.对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的比较研究表明,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在法律法规体系、组织实施机构、技术支撑体系、残留监控计划实施等方面均存在不足,而法律地位的缺失是制约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进一步发展的最根本问题。3.由于法律依据的缺失和法律地位不明确是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不能成为控制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支持性和基础性体系的根本原因,因此应重点从完善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法律法规支持体系、明确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的法律地位、规范兽药管理、加强源头控制、落实企业自检自控责任、规范残留监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风险预警电子信息系统、改革实验室体系和检测方法体系、加强检测质量控制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并大幅提高残留监控计划的取样量和覆盖范围,发挥残留监控计划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的主导地位。论文首次对中国、欧盟、美国和日本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总结和评估研究;首次对中国、欧盟、美国和日本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法律法规体系和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进行了系统比较研究;首次提出了建立既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又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监控体系等效和接轨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论文的研究目标在于建立既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又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监控体系等效和接轨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我国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的科学发展和监管模式的科学转变提供决策支持,最终形成以源头监控为基础、过程控制为保证、随机抽检为验证的三位一体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完善科学的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和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不仅将提高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而且将大幅降低食品安全的管理成本。因此,论文研究成果的实施必将提高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整体安全水平,并为其它种类食品的安全控制提供示范效应,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