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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是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的重要场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高低不同。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新城镇规划中都明确提出,要重点培育和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将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专业特色镇。因此,兼具公共属性和商业属性的特色小镇,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发展模式的有益探索,更是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实践的主战场之一,将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总体稳健,城镇体系不断完善,但仍存在市民化程度不高、城镇综合竞争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此,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及《山东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在旅游小镇、休闲小镇建设等发展基础上,把握特色小镇这一重要抓手,促进新型城镇化与特色小镇协同发展。在山东省特色小镇发展政策的研究中,通过对特色小镇、小城镇等相关概念的界定与区分,以渐进决策理论、区位理论、增长极理论、城乡一体化理论等为理论支撑,分析了当前山东省特色小镇发展基本情况,结合相关现行政策,发现山东省特色小镇发展政策存在户籍政策与相关政策不匹配、财政政策扶持不足、土地政策不全面、产业政策不完善、环境治理保护政策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借鉴德国哥廷根小镇、法国格拉斯香水小镇、美国格林尼治基金小镇发展的政策经验,总结得出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要以创新产业特色为核心、与新型城镇化相融合、政策实施要富有弹性。在对策建议上提出创新制定山东省特色小镇发展政策,在政策目标上坚持“产城人文”一体化,注重政策内容阶段性调整强特色小镇政策执行有效性,使政策执行者思想转变,提高政策执行者的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持政策评估动态灵活,选择适当的政策评估手段,使用合理的政策评估标准;加强政策执行监督,完善组织管理监督体制,拓宽社会参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