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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该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产生,而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股权转让人、股权受让人产生法律效力。由于股权作为公司法规定的一种具有独立内涵的包括财产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的新型权利形态,具有不同于普通商品的性质,股权转让行为受到多种法律制度的规制,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对股权转让有更多的限制。因此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进行探讨,以期促进相关立法的完善从而保障公司、股权转让人、股权受让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到的问题,除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外,公司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债权人以及股权转让方的债权人都有权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主张合同无效。审判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性,增加了法院审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此外,现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之规定存在的诸多不足,也大大增加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难度。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是审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关键。
本文以合同法为视角和切入点,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合同法》是一切合同的理论基础,股权转让合同,作为一种无名合同,是公司股东与其他人签订的有偿转让其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自然要以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理论为基础,受《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但是鉴于股权转让合同标的的特殊性以及其与公司的密切联系,合同生效要受到公司法及相关规则的制约。因此以合同法中合同生效要件为框架对股权转让合同中各要素进行分析以达到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正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