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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国内首次提出并详细阐述了我国的防止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损害的系统工程理论。 在我国,随着海运量逐年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化学危险品等货物运输越来越多,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在我国水域船舶污染事故频频发生,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因此,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宏观来看,要坚持可持续性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一个迫切和必须要解决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性的问题。 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还处于较低的阶段,人们的认识也处在较低的层次,对安全工作特别是海上运输安全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主要从“防范”的角度抓了其中一部分的工作,从而造成了漏洞和脱节,因此一方面船舶事故接连不断,防不胜防,海上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另一方面当海上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时,显得束手无策,造成工作的被动,导致环境和生态的重大损失。在一个又一个重大事故发生后,从这些惨痛的教训中,人们逐渐认识到防止船舶污染事故和搞好海洋环境保护的内在联系,从而形成了一个新的思想:必须以系统的观念和思想来考虑保护海洋环境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这个重大现实问题。 本文结合我国的情况,研究我国防止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的问题,提出“防、救、赔”系统理论解决我国的防止船舶污染事故,保护海洋环境这个新世纪重大课题,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做出贡献。 本文首先列举和分析了近几年来我国救捞单位救助遇险船舶防止污染海洋环境的实例,指出在我国船舶污染事故频发,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危害巨大,其趋势越来越严重;应对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损害的风险的能力低,应急救助能力不能满足事故处理的需求,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船舶污染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缺乏有效的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受到损害的环境得不到有效的恢复。因此,本文指出在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彻底解决船舶污染造成海洋环境损害问题的机制和措施,从而在国内率先提出了建立我国海洋环境的船舶污染“防、救、赔”系统工程理论的构想,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的损害问题。 本文在系统思想和理论指导下,建立了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的“防、救、赔”系统工程理论,并对“防、救、赔”系统的三个子系统“安全防范”、“应急救助”和“损害赔偿”分别进行了详细论述,试图通过建立我国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的理论体系,经过定性与定量地分析对防范、救助、赔偿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使得构成“防、救、赔”系统的各要素在资源配置、信息流通、经济活动、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达到平衡和和谐,在实践中从根本上解决作为海洋主要污染源的船舶污染的环境损害问题,最终实现保障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的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 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救、赔”系统工程理论的基本涵义是:由于海上交通本身的复杂性、随机性和偶然性,再好的防范也有疏漏,且由于不可抗力的作用,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事故总是难免的,防不胜防;事故发生后必须采取强有力和切实有效的应急救助,减少或避免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的损害。船舶发生污染环境的事故后,虽然采取应急救助和处理措施,可以不同程度地控制和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害,但事故引起环境损害以及生态恢复必须由当事人予以经济赔偿,实现海洋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因此,防治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以系统工程的观念和方法来考虑和处理问题,才能避免工作的单一性、片面性和随意性,才能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才能彻底、全面地解决我国沿海船舶污染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