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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蒂尔被称为马来西亚“现代化之父”。他大力倡导“亚洲价值”,反对将现代化简单等同于西化,认为亚洲的某些核心价值同样具有普世性。马哈蒂尔倡导的“亚洲价值”主要包括“社会高于个人”、“义务重于权利”、“秩序重于自由”及“民生重于民主”等。在这些价值观念指导下,马哈蒂尔的行政思想与实践有别于西方,具有浓烈的亚洲色彩。 “社会高于个人”价值观强调个体服从整体。这使得马哈蒂尔“亚洲价值”指导下的管制行政在管制范围上比西方更广,在管制强度上比西方更大,呈现出“全方位型”及“类统治型”的管制特征。它既表现为对社会生活、思想领域的看管,又表现为对经济生活、公务员系统的控制。 “义务重于权利”价值观,往往强调纯道德意义的义务。这里,义务仅是道德上“应该”,而不是法律上的“必须”。因此,与西方更多强调法律责任和个体责任不同,马哈蒂尔“亚洲价值”指导下的责任行政更强调“社会道德性”责任和“政府整体性”责任,即强调从道德而不是法律层面来实施对马来“保健”、对华族“激励”以及对种族“和谐”的责任。 “秩序重于自由”的价值取向,使马哈蒂尔缺乏西方式的民主行政风格,拥有亚洲式的权威行政色彩。这种权威行政表现为确立“个人式”控制权威、维持“命令式”决策权威和沿袭“家长式”教导权威等方式,呈现出“行政强化”和“个人集中”等特征。 “民生重于民主”,既是“亚洲价值”的观念取向,也是亚洲“外启后发”型现代化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马哈蒂尔“亚洲价值”指导下的发展行政在发展经济方面的确非常“积极”。这在马哈蒂尔努力平衡种族经济、扶植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制订社会远景发展规划等种种举措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是,这种发展行政在发展民主方面则相对比较“消极”,从而表现出“经济先行、民主滞后”的特征。